審美認知發展

審美認知發展是指個體審美認知能力的發生、發展及其規律。主要有兩種理論。(1)審美認知發展的三階段理論。美國心理學家伍爾夫提出。(2)審美認知發展的五階段理論。美國心理學家H.加德納提出。

主要有兩種理論。(1)審美認知發展的三階段理論。美國心理學家伍爾夫提出。第一階段(4歲~7歲),理解繪畫符號階段。幼兒的感覺、期望都偏向實用目的。2歲~5歲時隨著對數字、音樂等掌握能力的提高,開始具備了領悟圖像再現的需要和能力。第二階段(8歲~12歲),理解視覺系統階段。對於這時的兒童來說,熟悉特定文化所規定的一定範圍內的視覺語言或系統是相當關鍵的,因為這必須以他們對一般符號組織的理解為基礎,即培養特定視覺語言的理解力有賴於一種文化性的情境。lO歲~12歲的兒童已有區分審美性和非審美性圖像的辨別能力和複製能力。兒童有一種把審美性的圖像看作是色彩斑駁、細節繁多的圖像的不自覺傾向。第三階段(13歲~18歲),理解藝術性選擇階段。年齡的增長和生理上的變化使兒童對獨立和個性的意味比較敏感,抽象思維的發展明顯地推進了他們審美思維的發展,如想像的新穎性和細膩程度有了明顯提高。對於視覺經驗來說,這種審美思維有助於理解和欣賞的發展。這一時期青少年的主要特點是他們對選擇用強有力的形式來表達感受或觀念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他們嘗試用象徵來表現和平、自由等,從而對色彩、形式、構圖、機理和慣例性圖像也給以相應的注意。(2)審美認知發展的五階段理論。美國心理學家H.加德納提出。第一階段(0歲~2歲),嬰兒知覺期。嬰兒主要是認識他人和幾何形體,無法掌握藝術品的整體特徵,但能夠注意光源、趨向明暗對比強烈的物體,有了人像偏愛,甚至也流露出對有組織的形式(如方格圖案的棋盤)的偏愛。第二階段(2歲~7歲),符號認知階段。兒童開始掌握圖像、手勢、聲音、數、形式和語言等多種符號的意義。但因相應知識不足,還不易掌握藝術品的整體特徵。他們還可以依據再現物的類型對繪畫作品進行分類,但不會以藝術品的風格或形式方面判明藝術品的類別。他們已能區分色彩和線條的“響亮”或“安寧”等表現性。在精心設計的條件下,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審美能力。第三階段(7歲~9歲),寫實高峰階段。兒童拘泥於寫實原則,並以此為尺度來判斷藝術品的優劣,如認為攝影優於繪畫。他們很難接受抽象性作品或藝術家對不存在事物的描繪。第四階段(9歲~13歲),寫實終結和審美感受初期。由於對既定文化的進一步了解和適應,他們不再死守原先堅持的寫實原則,而是學會了合理地背離原則,開始注意形式技巧以及形式本身的表現色彩。他們對繪畫的風格漸漸有所感悟,開始喜歡不同風格的藝術家。同時,對非再現性的繪畫有了一定的興趣。相應的習作摹仿已能不同程度地考慮到線條、色彩配合、背景設定、明暗對比和透視等因素。這時的兒童十分相信訓練的重要性,對特定效果的追求十分迫切。第五階段(13歲~20歲),審美參與危機階段。青少年因藝術批判能力的提高而不再“創作”,並對他人的創作努力漠然置之。在審美標準方面,他們可能因相信“趣味無爭辯”而忽略藝術中特定價值標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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