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農機局的主要職能可概括以下十個方面: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 關農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二是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三是組織開展機械化科研、技術推廣和人員培訓工作;四是負責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員的鑑定檢驗、審驗、考核和核發牌證;五是對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駛或者作業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查處違章行為;六是負責統計農機事故和處理道路外農業機械事故;七是負責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檔案;八是指導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發展農業機械服務市場;九是負責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統計和資金、物資的管理工作;十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長辦公會和其他重要會議的工作部署及局領導交辦的重要項和督查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接待和重大活動的安排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印、車輛管理、印章使用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水電的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及其下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政工科
協助局黨委抓好乾部職工政治思想工作;協助局黨委做好中層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獎懲和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離退休手續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及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晉升、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的報批工作;負責全局編制的調整及幹部統計、黨員統計和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政治學習、文化學習和崗位培訓的計畫安排;負責全局人事資料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負責崗位責任制的督導、檢查及崗位責任制度證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科
在局黨委和分管局長的領導下,依據《會計法》、《統計法》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財務管理、統計工作制度,貫徹執行財經法規政策,監管本系統各項會計、統計業務活動;制定預決算方案和收支計畫,增收節支開源節流。核算一切收入、支出,禁止一切有合理、不合法的收支;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建立健全財產物質管理制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真實可靠的數據資料進行統計工作,編報統計報表;參與經濟決策,當好領導的經濟管理參謀;認真學習政、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術,熟悉和掌握財務法規政策。
(4)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我縣農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研究擬定我縣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農機、家藝結合措施,擬定農機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大中型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農機、牧機、植保機械、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用機械的產品結構調整,促進各類農業機械的套用和普及,提高全縣農業機械化水平;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和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作業等社會化服務;負責農機抗災救災工作和農業用油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農機管理法規的執行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推廣站
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科技政策及本部門的有關規定;熟悉和掌握農機推廣科技知識,增強服務能力;主要負責轄區內農林牧副漁業生產、農副產品加工、運輸、保鮮、農機使用、管理、維修、節能和檢測等方面的新技、新方法、新工藝以及與機械有關的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和套用;農機推廣的任務就是通過實驗、示範、宣傳等手段將先進適用的農機新技術和新機具,推廣套用到農業生產中去,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掌握國內外同行業技術發展情況,為領導部門制訂農機推廣政策和規劃提供依據;承擔農機推廣任務和科研課題研究;為基層和生產廠家提供技術諮詢、新技術、新機具開發、試驗、鑑定、推廣,提供單項或綜合技術服務,搞好機具調試、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承擔上級和有關部門委託的推廣課題研究,鑑定、驗收和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編寫出版農機科技推廣普及讀物,組織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及時引進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工作。
(6)監理站
負責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的檢驗、審驗、考核和核發牌證;宣傳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法規,對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駛或者作業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查處違章行為;負責統計農機事故和處理道路外農業機械事故;圍繞各項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檔案。
(7)農機校
按時完成局黨委交付的各項工作;承擔全縣新訓拖拉機駕駛員的組織發動、報名、培訓和考核工作;承擔全縣基層農機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對全縣農機大戶進行專題培訓;承擔全縣各類農機專業機手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勞務輸出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按照市、縣統一部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教下鄉工作;根據農業部、省、市辦要求做好農機校的規範化建設工作。
(8)修配站
負責農業機械維修廠(點)技術檢驗,農業機械維修配件銷售點技術檢驗及核(換)發技術合格證;組織開展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維修質量,零配件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整頓,規範農機市場秩序;受理農機質量投訴,維護農機使用者合法權益;推廣農機修配新技術、新材料。
(9)經管站
負責實施農機經管工作規劃計畫與經營工作;提供農機市場信息。
(10)檔案站
負責抓好全局各類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並對科技檔案和農機公司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結各科、室、站、校的檔案管理工作檢查和指導;負責本局有關檔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補充完善工作;負責全局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負責各類資料的彙編工作;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上級有關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回收、上交工作。
領導分工
喬 濤同志分管財務科、推廣站、管理站、經管站,臨時負責農機公司破產工作,協助抓好創收、對上爭取工作。
耿克剛同志分管辦公室、政工科、檔案站,抓好信訪穩定、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共青團、婦聯工作,協助抓好黨建工作。
李國強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協助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抓好農機公司破產工作,協助抓好信訪穩定工作。
楊永岐同志分管監理站、農機校、修配站、綜合科,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抓好創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