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目前擔負627家涉藥涉械單位(藥品經營企業112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6個、醫療機構509個)的藥品監督管理和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任務。 主要職能如下:1、組織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藥品管理法規及其相關的行政規章。 4、協助藥品檢驗機構依法抽驗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和其它業務工作。
寧遠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9月,最初的名稱是永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寧遠縣分局,2004年6月因機構改革更名為湖南省寧遠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現設一室四股(辦公室、業務股、稽查股、器械股、食品安全股),現有幹部職工15人,其中男13人、女2人;本科8人、專科3人、中專及高中3人;黨員10名,非黨員5名;平均年齡38歲。目前擔負627家涉藥涉械單位(藥品經營企業112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6個、醫療機構509個)的藥品監督管理和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任務。主要職能如下:
1、組織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藥品管理法規及其相關的行政規章。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在研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中的購進和質量監督(不包括價格和廣告監督。藥品價格監督由物價部門負責,藥品廣告監督和反不正當競爭由工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行為和責任人。
2、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核發。
3、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開辦縣城以下零售藥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受理和驗收,以及藥店部分變更許可事項(縣城開辦藥店由市局直接受理驗收,所有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由市局發放)。
4、協助藥品檢驗機構依法抽驗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和其它業務工作。
5、協助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配合上級部門組織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和藥品的再評價。
6、承辦主管部門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