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財政局

財政局下設20個股室(中心、局):辦公室、政工股、預算股、行財股、農財股、社保股、采管辦、經建股、會管股、國資辦、監督股、工商外經股、工資發放中心、採購中心、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鄉財局、非稅局、會計核算中心、國庫支付局、投資評審中心。

機構設定

財政局下設20個股室(中心、局):辦公室、政工股、預算股、行財股、農財股、社保股、采管辦、經建股、會管股、國資辦、監督股、工商外經股、工資發放中心、採購中心、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鄉財局、非稅局、會計核算中心、國庫支付局、投資評審中心。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和財政預算決算、財務、會計方面的法規、條例及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2、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縣本級財政總決算;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縣本級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3、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策性基金;審核報批收費項目,參與制訂、調整收費標準;負責指導農稅局的農業稅徵收管理工作。

4、管理財政行政法和教科文支出;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根據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5、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6、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7、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8、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畫;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的管理職能。

9、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和集中會計核算工作。

10、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11、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舜陵鎮泠江路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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