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改革開放以來,寧遠教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全縣義務教育穩步發展,國小、國中入學率分別達到99.6%和96.5%;幼兒教育蓬勃興旺,學齡前兒童入園率達80%;成人教育碩果纍纍,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職業教育方興未艾,職前教育和崗位培訓全面展開;以九疑山學院為代表的社會力量辦學蜚聲全國。
特別是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 正確領導下,全縣堅持“向管理要質量,以質量求發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取得了一系列輝煌成就:1996年被評定為湖南省首批“電教綜合實驗縣”,1997年普及實驗教學經省驗收合格,1998年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到2003年,全縣有省重點高中1所,市重點中國小4所,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4所,省心理健康教育實驗學校2所,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實驗學校1所,全縣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教育整體水平顯著提升。展望未來,寧遠教育將勇立潮頭,高歌猛進,再寫新篇。
機構職責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寧遠縣縣直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發[2002]8號)精神,設定寧遠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或新增的職能
1、全縣的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職能。
2、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3、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轉變的職能
1、進一步加強教育的巨觀管理和指導職能。以研究制訂全縣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計畫,貫徹實施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落實上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的教育方針政策,加強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巨觀調控、協調指導、評估監督。
2,由階段性的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派遣轉變為經常性的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下放的職能
將考試(不含會考)的具體工作、教育管理決策的前期研究和有關的現代教育技術、電化教育、勤工儉學、學裝備工作交由直屬相關事業單位負責。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法規,認真執行省、市、縣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發展規劃,努力實現教育目標,落實教育方針政策。
2、研究制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擬定區域教育發展規模、速度和步驟,並負責監督實施。
3、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掃盲教育、廣播電視教育、語言文字、教育工會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並負責制定督導評估標準和組織教育督導、評估。
4、負責領導和指導推進全縣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管理體制、投入體制、招生體制、畢業生分配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
5、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地方性的政策規定和收費標準,並加強教育經費收管、監督、審計工作,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及私人辦學,依法監督教育經費投入政策的執行情況,努力改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最佳化教育環境。
6、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負責中國小、職業中專、教師進修學校教師調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資格認定、培養培訓、招聘錄用、考核獎懲管理工作;新教師的培訓和轉正定級工作;配合組織、人事、編制部門做好本級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福利、教師檔案管理及退休教師的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呈報、任免直屬單位的領導和幹部;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基金會、關工委、團委、婦聯等社會團體組織的工作。
7、依法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做好教師的來信來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8、負責指導、推動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結構調整以及教學改革、學校布局調整和規範中國小用書,負責擬定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規劃,推動職業技術教育的綜合改革,負責擬定成人教育規劃,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及國防教育、人防教育、消防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10、負責制定全縣普通中國小、職業中專的招生計畫,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11、負責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不斷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創新畢業生就業體制。
12、按照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根據全縣教育實際制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13、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含直屬單位)和各鄉鎮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執行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直屬企業和校辦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全縣教育建設項目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全縣教育審計工作。
14、負責組織全縣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的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及管理工作。
15、負責指導全縣教育教學研究、現代教育技術和各級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實驗教學和教學設施設備配置及勤工儉學工作。
16、規劃並管理全縣教育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7、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內設五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加掛“法制股”、“計畫生育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管理機關財務及後勤工作;負責局級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安排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綜合全縣教育動態、信息及黨報黨刊、教育報刊、學生假期作業的宣傳、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新聞報導和教育宣傳工作;負責管理中國小校、職業學校的圖書裝備工作;承辦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訟工作;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搞好計生宣傳,抓好計畫生育工作,處理違反計畫生育的有關問題。
(二)人事股(加掛“老乾股”、“教師工作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牌子)
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事調配、勞動工、表彰獎勵、招聘錄用和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教師思想教育工作和職業道德檢查督導工作;負責教師職稱評聘及管理工作;主管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廣配合組織部門抓好局屬學校及單位的黨組織建設;按照千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負責局屬單位和各級學校的領導幹部的考察、呈報、任免和聘任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事檔案和職改檔案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工作;負責全縣教師、中國小校長和其它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老幹部及退(離)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教師獎勵基金會、老齡委、退教協、團工委、婦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負責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計財股(加掛“審計股”牌子)
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中國小校的調整、布局、危房改造和標準化校舍建設,管理縣本級教育基建投資和上級下達的教育基建補助專款,審批學校基建整體規劃、設計方案和重要項目任務計畫書,並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審查大型基建項目的預決算,負責全縣教育基本統計工作和教師住房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和教育經費管理體制的有關規定和措施;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編制學校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並負責匯總上報;檢查監控教育經費籌集和使用情況,負責縣本級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並承辦經費撥付,協調管理教育專項補助經費;監督管理局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加強經費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育系統的政府採購工作。
負責對本級(含直屬單位)和下級人民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執行情況以及本級財務收支、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幹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和監督;組織全縣學校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制定有關學校財務審計的制度和規定,指導學校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審計並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教育收費情況。
(四)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及教學改革: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辦學評價標準;組織中國小鄉土教材編寫;根據各種考試情況,建立教師教學業務檔案;統籌協調製定本縣中國小的招生計畫;組織畢業會考;歸口管理中國小教課書和配套用書等工作;負責抓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教學管理、體育衛生與青少年科普管理、學籍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團隊工作;抓好幼兒教育管理及民族教育、藝術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統計綜合基礎教育情況;參與中國小教師培訓和布局調整工作。
(五)職業技術與成人教育股(加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牌子)
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農民技術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年度職業技術教育的招生計畫,負責職業中專專業設定的審批工作,規劃、協調普通中學、職業中專教學管理和師資培訓、教師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指導推動全縣職業技術教育,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的評估標準和指導教學的檔案、規劃;指導教育系統廣播電視函授等遠距離教育教學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在職職工教育工作,擬定在職職工教育發展規劃及指導性教學檔案,歸口管理並規劃、指導職工就業後培訓和繼續教育,以及專業證書考試,組織開展職工教育理論研究;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農民教育,擬定掃盲教育與農民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及指導性檔案,指導鄉鎮農校的建設管理,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實施“燎原計畫”和“綠色證書”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社會力量辦學規章制度,負責全縣社會力量申報舉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和社會助學機構的匯審工作,參與辦理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學校的申報工作,協調組織社會力量辦學的評估驗收工作,協調指導和檢查監督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6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正副股長(主任)5名。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編制(2名)實行單列,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西門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