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
衛生局局長
李忠寧
主要職責
(一)
(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辦法措施。
(三)負責制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訂衛生服務標準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四)承擔制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與指導。
(五)負責制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方案,控制烈性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組織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和危害職工健康的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六)管理醫療機構,規範醫療市場,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血液工作,依法監督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縣無償獻血。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疾病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九)擬訂全縣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普及套用,指導並組織實施醫學中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學術團體及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工作。
(十)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依法監督指導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負責與民眾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許可和廣告審查。
(十一)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和評聘工作,認定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發展傳統醫藥,民族醫藥事業,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十三)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領導下,協調指導全縣愛國衛生工作。
(十四)開展醫學衛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衛生援助任務,組織參與省、市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五)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設備、國有資產的管理,參與制定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十六)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機關文秘、制度、信訪、提案、檔案、信息、保密、綜合性文稿起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負責衛生行業從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考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全各國有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勞資及工、青、婦工作。
(二)醫政股
指導全縣醫療機構內部改革,協調全縣綜合醫療機構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全縣區域衛生規劃,負責醫療行業準入管理;承辦醫療機構設定審批、註冊登記醫療廣告審查、大型醫療器械準入審查和校驗;牽頭組織醫師資格考試;負責醫師、護士執業註冊登記;協調物價部門制定醫療機構價格規定,配合物價部門管理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管理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臨床用藥、用血和血液採集使用安全以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印鑑卡的發放管理;協調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和行政處理;協調殘疾人康復、徵兵體檢等工作;承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業務。
(三)科教中醫股
制訂實施衛生人才、學科建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基礎性研究、重大疾病套用性研究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全縣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及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縣內醫學教育培訓工作,管理繼續醫學教育、學歷教育,負責成人高考醫學門類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組織繼續醫學教育驗證工作;協調衛技人員外出進修和本縣學生實習,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學術團體的工作。研究指導中醫機構改革,協調全縣中醫資源配置,擬訂全縣中醫機構發展規劃;承辦全縣中醫機構的設定審批、審核註冊登記;組織中醫類執業醫師資格報名考試和註冊登記;管理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臨床用藥和臨床用血質量;協調鄉以上中醫醫療機構項目管理;負責指導中醫對外技術交流合作。
(四)防保股(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縣公共衛生髮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承擔全縣公共衛生工作的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和信息發布;負責落實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的防制措施,督導各項防制措施的實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綜合防治,對傳染病實施檢疫監測;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與蔓延;組織實施各類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組織開展鄉村醫生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依法開展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督檢查;組織衛生保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職業病診斷和鑑定工作;負責縣直衛生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五)項目辦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督導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規劃申報和組織實施全縣各類衛生項目;監督全縣衛生單位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基層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負責對項目建設年度投資、進度進行指導督促,對項目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填報項目報表,並及時分析總結。
(六)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衛生應急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預案演練,負責指導、協調全縣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以及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進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大傳染病的防控及不明原因疾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幫助和指導應對其他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對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醫療救護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財務股
負責衛生系統財務監督審計、專項資金管理、計畫、統計、國有資產管理、會計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財務、財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八)寧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掛靠)
縣愛衛辦是縣愛衛會的常設機構,負責愛衛會日常組織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根據委員會的部署,擬定全縣愛國衛生運動的政策、法規和規劃等,提交委員會審議。根據委員會的決議,統籌協調各委員部門分擔任務的落實。定期向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衛生城市、縣城、鄉鎮、單位創建,進行衛生檢查評比活動,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組織和指導開展健康教育;協調有關部門改善農村飲用水條件和衛生,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
(九)寧縣紅十字會(掛靠)
縣紅十字會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委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