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
發改局局長蘇久曉
主要職責
寧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一)編制全縣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等專項發展規劃。承擔全縣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並監督實施;負責產業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縣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貿易和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三)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全縣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資金建議,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落實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全縣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負責縣域小城鎮綜合改革工作。
(四)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確定和管理重點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負責全縣投資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投資項目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國家補助資金、國債資金、市縣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五)協調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招標投標法配套法規、綜合性政策。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進行巨觀經濟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監督檢查年度計畫的執行情況;通過法規政策、信息指導、諮詢服務等途徑,保證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全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縣以工代賑工作的思路和重點;貫徹落實“工業強縣”戰略,研究並擬定工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企業技術改造和投資管理;制定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八)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工業品及原材料、農產品和生產資料批發市場、期貨市場的發展規劃、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巨觀調控和國家糧庫建設。
(九)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研究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以及國土資源開發、整治、利用和保護政策,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協調經濟開發和科技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研究高新產業技術的開發和運用,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負責食鹽、捲菸、成品油等國家重要物資的巨觀管理以及成品油的網路規劃、布局和建設。
(十)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組織編制經濟動員的長期規劃,中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經濟動員演練。履行寧縣國防動員的其他職責。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市發改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寧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一)人事秘書股
負責組織協調各股室及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有關匯報總結材料的起草、文電處理、檔案管理、目標責任制制定及考核、幹部培訓、提案議案、信訪、督查、保密、人事勞資和共、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執法、普法教育、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後勤、財務等管理服務工作。
(二)寧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股)
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組織編制經濟動員的長期規劃,中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經濟動員演練。負責戰備動員各項經費的計畫與管理。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和縣政府有關單位的經濟動員工作,蒐集和研究縣外有關國民經濟動員情況。履行經濟動員的其他職責。
組織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調查研究;匯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檢查計畫執行情況和經濟運行態勢的預測、預警和分析;負責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綜合材料。負責編制全縣財政、金融、商業貿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負責糧食、烤菸、食鹽、成品油、捲菸等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平衡計畫。提出現代物流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縣級糧油儲備,指導監督儲備商品的收儲、輪換和批放。負責審批、上報經貿流通建設項目;負責全縣成品油網路規劃的編制,落實資源配置計畫;測算全縣社會購買力、商品可供量及消費量。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巨觀調控措施;負責全縣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參與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審查和資金的協調平衡;監督檢查基建項目審批、招投標、資金到位、建設進度等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許可權內自籌基建項目的計畫安排、審批與管理,固定資產投資月報表的報送。負責以工代賑、國債、國家預算內項目資金的運行、報賬,檢查項目資金落實等。
(四)基礎產業股
負責全縣農村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結構調整、農業投資重點、農業產業化和農業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編制全縣農村經濟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項計畫;負責農業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管理、竣工驗收;負責土地利用、水資源平衡等方面的計畫安排和專題調研;負責園區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負責研究全縣工業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布局,研究全縣工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及重大問題;研究並協調重大工業基本建設及技術改造項目的布局。負責編制全縣工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重大工業項目的審查報批等前期工作,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和協調;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制定。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交通能源發展和改革思路,監測和分析交通能源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交通能源項目布局;編制全縣交通能源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相關行業規劃,負責項目立項研究審批、監督實施及竣工驗收;研究節能措施,推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負責研究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及社會事業發展與經濟發展的關係;編制全縣人口、教育、勞動就業、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社會保障和高新技術等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參與項目審定、資金銜接、實施監督及竣工驗收工作。
(五)經濟體制改革股
依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見。研究全縣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以及實施西部大開發中涉及的體制問題;組織協調全縣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加快小城鎮綜合改革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落實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