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 (三)承擔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九)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本信息

職責調整

(一)劃出和取消的職責

1.劃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監察職責,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2.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2.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管理和協調職責。

3.加強對全縣安全標準化實施的指導和監督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受縣政府委託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建議和規劃;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組織推進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組織推進、監督檢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承擔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負責推進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資質認定前的審查和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和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組織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五)負責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統計分析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六)負責全縣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縣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的考核工作;監督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再教育及註冊管理服務工作。

( 八)指導、監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九)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有關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職能科室:

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保密、檔案、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議(提)案辦理、信訪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等;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和考核;負責對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及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承擔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擬訂並分解年度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指標,組織考核並通報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分析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負責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諮詢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及其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

安全監管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相關單位及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監督檢查上述行業作業場所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狀況;負責組織上述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安全預評價及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負責組織上述行業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結案審辦工作;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督促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參與相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

依法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核發;依法負責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批;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安全評價報告備案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劇毒品、重大危險源備案。負責上級相關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工作。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生產監督二科

負責全縣礦山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礦山和採掘施工企業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責任制落實等情況;依法查處礦山和採掘施工企業及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參與組織、實施礦山和採掘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相關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質培訓;負責組織、指導礦山企業安全新技術推廣及業務交流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核;負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項目的審核。

負責全縣工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依法指導、監督工商貿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工作情況;負責全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依法查處相關工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指導、協調、監督相關安全生產行業管理部門開展工作;協調並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督促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人員編制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關於有專門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經信、公安、交通、海洋漁業、國土資源、水利、住建、工商、旅遊、質監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姓名 陳劍波

崗位 局長

工作職責 主持局全面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簡歷 1990年8月-1992年2月縣鄉鎮企業局任秘書

1992年2- 1993年5月縣政府體改辦秘書

1993年5月–1996年9月縣委辦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6年9月-1998年10月縣經委主任助理

1998年10月—2000年5月縣委政研室副主任

2000年5月–2002年7月西店鎮副書記副鎮長

2002年7月—2004年8月茶院鄉副書記、鄉長

2004年8月---2008年6月茶院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8年6月—2010年4月桃源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0年4月—2011年9月縣府辦副書記、副主任

2011年9月--- 縣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

姓名 王仁華

崗位 副局長

工作職責 分管人事、財務、行政審批、應急管理、監管一科工作。

工作簡歷 1980年11月至1992年2月在麗水消防支隊服役

1992年3月至2004年10月在寧波市消防支隊服役

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在寧海縣公安局桃源派出所工作

2005年3月至今在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

姓名 沈賢來

崗位 副局長

工作職責 分管政工、紀檢、行政執法、社會管理創新、信息化、綜合科、監察大隊工作。

工作簡歷 1982年7月畢業於浙江省林業學校寧波分校

1982年8月—1989年9月寧海縣東倉鄉政府工作

(1983年6月起任副鄉長)

1989年9月—1994年10月寧海縣力洋鎮政府工作,任黨委委員、副鎮長。

(1992年5月鄉鎮“撤擴並”先後任鎮農辦主任、黨政辦主任)。

1994年10月—1997年3月寧海縣委辦工作,任秘書科副科長。

1997年3月—1999年9月寧海縣委宣傳部工作,先後任宣傳科長、辦公室主任

1999年9月—2004年寧海縣水利局工作,任副局長、局紀委書記。

2004年9月—2011年8月寧海縣海洋漁業局工作,任副局長、局紀檢組長。

2011年8月至今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任副局長、局紀檢組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