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以及區委和上級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區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工作任務,指導全區工會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履行工會“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社會職能;貫徹執行區工作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工會工作;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加強自身改革和建設;發揮黨和政府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民眾的願望和要求,並提出一件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制度的制訂,參與有關地方立法工作;參與《勞動法》的貫徹實施;指導、幫助職工和企業工作簽訂勞動契約,建立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契約制度,參與勞動爭議的調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各街道黨委(黨工委)和區級機關有關部門黨委(黨組)、區屬企業黨委(黨組)管理工會主要領導幹部;研究制訂工會幹部的管理體制和培訓計畫;參與企業改革,指導全區職工開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民眾生產、勞動競賽、提出合理化建議等活動;監督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參與重大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區政府做好勞模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工會發展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調查、了解和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加強職工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做好職工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單位地址
寧波市江東區寧穿路2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