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寧波市江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地 址:寧波市江東區舟孟巷32號
郵 編:315040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措施,指導基層依法行政和規範管理。(二)擬訂並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區人口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意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並向區委、區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員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倡導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七)負責全區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組織做好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依法開展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和服務;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九)制定並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負責編制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做好全區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區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俞 蓉,局 長,黨組書記張雲飛,副局長,黨組成員
陸歡鶯,副局長,黨組成員
劉文虎,副局長,黨組成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組織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承擔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政務信息、政府採購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財產等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工作;負責編制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建經費的預、決算草案及經費的劃撥和核算;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陣地)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
(二)綜合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全區全員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統計和統計執法檢查;組織進行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分析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協助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意見;負責全區全員人口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人口計畫生育政策落實情況;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負責全區再生育審批、特殊情況照顧再生育對象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區有關計生獎勵經費和扶助資金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生育信訪及行政複議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基層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執行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規劃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出生人口素質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