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康寶山: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教育局全面工作
馮建平: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教科所、師職成教股、電教裝備站,兼任教師進修學校黨支部書記
張存柱: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監察股、招生辦、法制安全股、檔案室
李俐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普教股、匯發公司、信息中心
王永彬:黨委副書記
分管紀檢審計股、支付中心
李靜波:黨委委員、主任督學
分管規劃財務股、校安辦
任新起:黨委委員
協助李俐輝同志抓學前教育工作,分管工會工作,負責寧晉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籌建工作
康均會:黨委委員
協助馮建平同志抓教科研工作,分管督導室
王韶輝:黨委委員
分管安居辦
李金剛:黨委委員
兼任寧晉二中黨總支書記、校長,負責寧晉二中全面工作
王瑞中:黨委委員、掛職副局長
兼任寧晉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負責寧晉中學全面工作
田現紅:副主任科員
協助張存柱同志抓法制安全工作,協助王永彬同志抓政府採購工作
谷永謙:局長助理
協助馮建平同志抓實驗國中改擴建工作
二、領導和股室包校分工
馮建平:電大、進修學校、換馬店鎮(教科所)、耿莊橋鎮(師職成教股)、北河莊鎮(電教裝備站)
張存柱:寧晉二中、東城實驗學校、大陸村鎮(人監股)、紀昌莊鄉(招生辦)、西城區(法制安全股)
李俐輝:寧中附中、華英雙語學校、蘇家莊鎮(辦公室)、鳳凰鎮(普教股)、北魚鄉(匯發公司)、河渠鎮(信息中心)
王永彬:寧晉一中、實驗一小、四芝蘭鎮(紀檢審計股)、侯口鄉(支付中心)
李靜波:寧晉五中、唐邱鄉(規劃財務股)、求知學校
任新起:實驗二小、特教中心、賈家口鎮(工會)、第一私立學校
康均會:職教集團(含三中、職教中心、工筆畫學校、培智中學)、實驗國中、東汪鎮(督導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改制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資產和各項教育經費,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方案和規章制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縣教師的資格認定、聘用、調配、辭退等工作,辦理教育系統調動、獎懲、離退休等呈報審批手續。
(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的有關規定,負責科級學校領導幹部的提名和領導班子的年終考核,負責全縣股級學校校長的任免、培訓和班子考核,負責教育局機關幹部的實績考核和股級幹部的任免。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及美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所屬學校黨群團工作。負責各類教育學會、社區教育和相關教育機構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及各類考試工作。
(九)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十)承擔國家、省、市教育科研項目,規劃、指導全縣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根據教學大綱落實學科教學計畫,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常規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二)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三)代縣政府對各鄉(鎮)政府和教育機構依法進行檢查、督導與評估。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端正辦學方向。
(十四)承辦上級教育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及各股室職責
一、行政科室(7個)
(一)辦公室(內設機構:工會、信息中心)
1、辦公室職責:
①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
②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整理;
③負責機關政令上傳下達、外事接待、安全保衛、衛生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
④負責機關幹部的學習、出勤管理;
⑤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
⑥負責協調關工委有關工作。
2、工會職責:
①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基層黨組織對局黨委有關工作意見的落實;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作以及婦女、共青團等各項工作;
②負責組織領導所屬基層工會制定工會工作計畫,布置檢查指導各學校工會開展工作,幫助基層工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主地開展各種活動;
③負責按期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籌備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④負責做好教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負責特困教師扶助基金的管理使用;
⑤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負責組織、督促教育系統育齡婦女按時參加季服務;
⑥負責及時掌握教職工計畫生育出生、新婚、流動等情況;負責計畫生育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⑦負責計生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做好全縣中國小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人口國情教育;
⑧負責反邪教及防範工作。
3、信息中心職責:
①負責各類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編髮《寧晉教育》報;
③負責教育局檔案的審核把關、存檔工作;
④負責教育局網站的日常維護、網頁製作、信息發布等;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電子政務、網路安全、計算機維護工作;
⑤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宣傳報導、電子政務工作,安排重大活動的錄像、照相、邀請記者等,采寫新聞稿件;
⑥
負責編髮寧晉教育年鑑和資料彙編;負責教育部門史、志、鑒材料的收集、上報;負責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和史、志、鑒隊伍的建設、管理、培訓、指導考核等工作。(二)人事股(內設機構:檔案室)
1、人事股職責:
①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股級幹部和學校校級幹部的培養、考核、考察,並具體承辦任免事項;
②負責教育行政幹部和各級各類校長的任職資格及提高培訓工作;
③負責教職工調配、編制核定、管理工作,負責教師招錄工作;
④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及獎懲工作;
⑤負責縣級及以上模範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評選和推薦工作;
⑥接收師範類畢業生並遵照上級有關政策結合需求情況擬訂就業方案;
⑦負責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及幹部、工資年報工作;
⑧負責教職工醫療保險、工傷認定申報工作;
⑨負責教職工的職稱評聘及崗位設定工作;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及遺屬補助工作;負責支教工作。
2、檔案室職責:
①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②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師電子檔案建設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內設機構:支付中心 臨時機構:校安辦、安居辦)
1、規劃財務股職責:
①負責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②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資產和各項教育經費,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③負責教育經費預算的審批和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④負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有關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的監督監測;
⑤負責管理各項教育專項資金和補助,負責免費教科書工作;
⑥負責教育系統政府集中採購、招標工作;
⑦負責全縣教育基本建設、校舍維修改造工作和學校整體規劃;
⑧負責學校基建項目的編報、基建質量的監督管理和檢查驗收;
⑨負責學校會計人員的管理、業務學習、培訓工作;
⑩負責學校收費管理;負責貧困學生資助的申報、核定工作。
2、支付中心職責:
①負責納入支付中心管理的學校預算內、外及專項資金的結算業務,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工資的管理、發放;
②負責全縣中國小義務教育生均經費的撥付;負責對單位提交涉及資金結算的合規原始票據予以報銷;
③負責對各單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嚴禁隨意改變資金使用方向,確保專款專用;
④負責記錄單位資金收支賬務,並保證有關數據的真實、準確;
⑤負責教育經費預算編制及執行工作;
⑥負責協調單位與財政、代理銀行的關係,保證資金收支手續及時辦理;
⑦負責教育局機關財務管理。
3、校安辦職責:
負責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規劃、鑑定和實施,負責中國小校舍安全和檢查工作。
4、安居辦職責:
①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住房情況的摸底調查工作;
②負責中國小教師安居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普教股(內設機構:法制安全股)
1、普教股職責:
①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執行、制定、落實有關基礎教育方針、政策;
②規劃協調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③監督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和健康教育教學改革;組織指導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教育、文藝匯演等交流活動;
④負責教材及教學用書的征訂工作;
⑤負責省、市級示範性高中、標準化高中申報工作;
⑥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德育工作;
⑦負責全縣民辦中國小、幼稚園審批、管理、年檢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的招生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和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⑧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民族教育、勞動技術教育、親職教育等工作;
⑨負責全縣0-18周適齡兒童的統計工作,做好高中、國中、國小建設的規劃與布局調整工作;
⑩負責管理、指導幼稚園建設工作,負責幼稚園建設的規劃與幼稚園布局調整工作。
2、法制安全股職責:
①負責普法教育和普法檢查;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監督檢查;
②負責學生傷害事故糾紛調處;
③牽頭負責教師申訴和學生申訴;
④負責依法治校達標單位的安排部署和督導檢查;
⑤負責學校食堂、小賣部的審批和監督工作;
⑥負責安全事故上報、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責任追究;
⑦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⑧負責學校心理諮詢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五)師職成教股(語委)
①負責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各項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及社會宣傳工作,指導和推動職業教育的綜合配套改革、辦學模式、專業設定的調整工作;
②負責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的初步考察、評估及各類培訓班的審批、管理工作;
③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備案、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審驗發放及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前的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④負責協調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職業資格證書的考核、考試工作,承辦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更名、撤銷和調整的審核工作;
⑤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備案、評估、年檢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培訓、繼續教育、學歷教育和教師教育基地工作;
⑥負責組織編寫審定教師教育地方教材、輔導資料、培訓教材;
⑦負責社會用字規範管理,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普及國語。
⑧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特級教師工作;
⑨負責教師節慶祝活動有關工作。
(六)紀檢審計股
①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各學校廉政建設情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出現違法違紀問題;
②負責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
③負責校務公開和審計工作;
④負責信訪穩定和案件查處工作;
⑤負責公用經費的監督運行;
⑥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師的作風監督監察工作。
(七)督導室
①行使縣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貫徹執行國家教育督導工作條例;
②負責對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③負責對縣(不含縣)以下人民政府有關教育工作、教育機構的工作及對中國小教育和有關工作的管理、教育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和驗收,向縣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④負責各項決策的督導落實工作。負責學校日常考核、督導評估工作;
⑤負責監測評估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使用效果及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配備及使用情況;
⑥負責監測評估學校教育教學水平、質量情況。
二、直屬事業單位(4個)
(一)教科所
①負責教學指導工作,深入學校、課堂,調查研究教學情況,指導教師規範教學行為,提高課堂效率;
②負責教學服務工作,參與教材、教學用書的選擇把關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必要的教學參考資料。根據學校要求,幫助學校解決具體問題;
③負責教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課程開設,監控教學過程和教學質量,對教師、學校的教學和教學管理進行評估和考核;
④負責教學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研究、探索、推廣新的教學方法、教學模式;
⑤負責中國小骨幹教師培養、選拔、管理工作;
⑥負責教育科研工作,組織、引導教師開展課題研究,促進教師向“學者型”轉變;
⑦負責行政參謀工作,巨觀調控教學工作,總結髮現教學問題,研究並報告教學質量狀況和需要採取的措施,為教育局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⑧負責參與業務校長選聘的推薦、把關工作,負責業務校長的培訓、管理和考核。
(二)招生辦
①貫徹執行市招生機構有關高校招生、中等學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及自學考試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負責各類招生考試的政策諮詢宣傳工作;
②負責組織全縣高校招生的考生報名、政審、體檢、考前教育、組織考試、志願填報、考生信息採集及電子檔案製作、考生認證確認及其他有關工作;
③制定適合本縣實際情況的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和辦法,負責全縣中等學校招生的報名、考試、電子檔案建立等全面工作;
④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會考的報名等信息採集工作,組織全縣高中會考文化課考試、信息技術考試和實踐科目的考查;
⑤負責本縣域高等學校自學考試工作。
(三)電教裝備站
①負責全縣中國小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多媒體室、校園網和音、體、美、勞等專用技術教室的建設;
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圖書、儀器、電腦設備、遠教工程設施的調查摸底、集中採購和管理使用工作;
③負責實驗儀器、電教器材等教育技術設備設施的裝備、管理、使用;負責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工程管理、使用、維護;
④負責組織教師課件和學生電腦作品比賽、自製教具製作評比、實驗與信息技術考試、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優質課評比、圖書徵文評比、實驗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
(四)匯發公司
①負責學校辦公、教學用品、文體器材的配送工作;
②負責教育報刊、教學用書的征訂和發行工作;
③負責機關後勤社會化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