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88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管理,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獨立開展工作、計畫單列的正廳級單位。 遵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設主席團和執行理事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8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管理,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獨立開展工作、計畫單列的正廳級單位。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地方組織。與政府各部門和市、縣(區)政府直接建立業務關係。具有代表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政府賦予的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的職能。遵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設主席團和執行理事會。主席團為領導、決策機構;執行理事會為殘聯常設執行機構,處理殘聯的日常工作。
殘疾人聯合會下設7個正處級部室,即:辦公室、組織聯絡(維權處)處、康復處、教育就業處、宣傳文體處、計畫財務處和機關黨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個,即: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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