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水務局

承擔全市水環境建設規劃編制及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 (四)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09〕97號)精神,設定寧國市水務局。市水務局是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增加職責:
承擔全市水環境建設規劃編制及組織實施。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水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方針、政策,組織水法律、法規的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和有關部門配合研究擬訂全市水利投資計畫;根據職能分工的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和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制定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及河道采砂費徵收制度。
(四)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六)負責全市水利行業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推行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負責對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水利系統貫徹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政策以及各項水規費的收交、使用、監管;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轄區內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管。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等經營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重要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管理重點及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運行管理;對我市河道采砂實施監管。
(九)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指導全市農田排灌、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訂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及對外交流;負責全市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十三) 承擔全市水環境建設規劃編制及組織實施。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水務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信息的收發、傳遞、管理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對機關各科室所進行綜合協調;負責辦公樓院環境衛生及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負責來人接訪接待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及局外聯溝通工作;負責全局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公車的調度、管理及維修工作;負責水利資金的管理、運用及效益的檢查監督工作;負責統計報告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勞資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對涉水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審查;負責水法規宣傳;實施指導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依法核定水資源、河道砂石資源、水土保持補償等水法律規費,並對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工作;負責對水政監察大隊水事案件調查、水行政執法處理意見的覆核審查;負責行政服務中心水務視窗工作。
(三)水利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搞好調查研究,擬訂我市相應的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發展規劃、計畫,提出年度水利興修計畫;負責全市水庫除險加固、農田水利、灌區配套、節水灌溉、血防、鄉鎮街道供水、農村安全飲水、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項目的儲備、申報、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工作;承擔全市水環境建設規劃編制及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水利科技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指導基層水利業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水利改革。
(四)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防洪法》、《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農田水利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防汛抗旱物資、器材的儲備和調度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行政編制1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總數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工會主席1名,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科)1名;正、副科長4名。
保留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4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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