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藝工作方針,開展對市級文學藝術家協會、鄉鎮街道文聯和產業系統文藝協會的聯絡、協調、指導、服務工作,聽取和反映文藝界的情況和意見。
(二)組織召開全市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市文聯委員會和主席團會議;組織召開全市文聯繫統的工作和學術研討等會議。
(三)抓好文學藝術的創作和文學評論的研究工作,組織文藝創作者深入生活,主辦筆會,發現和培養文藝創作新人,壯大創作隊伍,辦好市級文學刊物。
(四)積極主辦影響大、質量高、具有導向性的文藝演出、展覽、比賽活動,打造文藝活動品牌,組織對優秀文藝作品和優秀文藝人才的評獎和表彰。
(五)推薦全市有成就的文藝人才加入國家、省、宣城市級各類文藝家協會。
(六)社會藝術教育、培訓等有關行業執業資質認證、考級等工作。
(七)積極開展對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八)履行維護、保障、代理文藝家權益的職能。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文聯不單獨設定內設機構
三、人員編制
市文聯行政編制3名
領導職數:主席1名,副主席1名,工作人員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