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三)增加對教育系統經費使用、項目經費管理工作的審計職責。(四)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邊遠艱苦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加強民族教育工作,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大力發展民族寄宿制教育,加強雙語教學工作。
(六)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推進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努力提高職業技術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七)加強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全縣的教育發展戰略,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二)組織指導全縣教育改革,統籌規劃、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以及科技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實施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查學校的更名、撤銷與調整。
(四)負責組織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提高全縣各類教育水平和教學質量。
(五)負責指導全縣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廣大教職工和全體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
(六)主管全縣教職工工作,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完善和制定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各類學校教師職工隊伍的建設;按照省、州、縣有關規定,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教師資格認定、“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等有關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推薦幹部。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對全縣教育系統經費使用情況和項目的審計;指導執行縣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校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和證書管理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縣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學校遠程教育、教材教輔資料和圖書發行等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對口支教工作。
(十)承擔州、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南縣教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議定事項及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訪、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全縣教職工的婚、喪、病、事假等;負責教育宣傳工作,開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教育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精神文明、愛國衛生等工作。
(二)人事股。
按省州縣檔案精神,配備好各校教職員工;負責幹部職工考核、獎懲、任免、調配、工資福利、人事統計工作;承辦幹部職工考聘、職務升降、轉正定級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考核、職務聘任相關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教師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工會、退協(教師)工作、校務政務公開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審查學校的更名、撤銷與調整;負責教師資格認定。
(三)教育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指導實施《義務教育法》,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對全縣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學前教育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負責全縣學生的德育教育活動的管理、指導;管理中國小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國防教育;負責教育系統語言文字工作;負責管理中國小學生學籍;負責對全縣中國小教學質量進行評估考核;負責全縣少先隊的總輔導工作,參與組織大型的德育、藝體活動;負責受理和辦理州、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四)計財股。
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與使用,財務預算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統籌中國小教學用房和教師住房的基本建設;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教育系統各單位投資計畫,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的規定;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審計、醫保結算、教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勞動工資統計、修建工程預決算管理等工作。
(五)成教綜合股(安全監督辦公室)。
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評估認定工作,指導和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組織農村掃盲及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統籌規劃協調全縣的成人教育工作;負責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和教育系統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寧南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寧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寧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