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收入的類型
1、單位得到;
2、政府、社會團體得;
3、個人贈送;
4、自己生產的農副產;
5、其它。
實物收入的推算
SNA是以充分發展的商品經濟為對象而設汁的核算體系。但是,即使是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非現金經常交易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這樣,在計算國民收入時,就產生了實物收入(income in kind)的推算(imputation)問題。近期西方國家關於進一步改進SNA的討論中真2經提出了從中心體系中取消實物收入的推算,以“淨化”SNA的建議。但是,從我國情況看,這樣的問題在短時期內還不可能成為現實的問題。
實物收入推算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自有住房的租金收入;
2、職工得自企業和單位的實物報酬;
3、農民自產自用的產品;
4、金融機構的免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