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精確測量,他創造了實驗所必須的環境條件,例如油滴室的氣壓和溫度的測量和控制。開始他是用水滴作為電量的載體的,由於水滴的蒸發,不能得到滿意的結果,後來改用了揮發性小的油滴。最初,由實驗數據通過公式計算出的e值隨油滴的減小而增大,面對這一情況,密立根經過分析後認為導致這個謬誤的原因在於,實驗中選用的油滴很小,對它來說,空氣已不能看作連續媒質,斯托克斯定律已不適用,因此他通過分析和實驗對斯托克斯定律作了修正,得到了合理的結果。
密立根的實驗裝置隨著技術的進步而得到了不斷的改進,但其實驗原理至今仍在當代物理科學研究的前沿發揮著作用,例如,科學家用類似的方法確定出基本粒子──夸克的電量。
油滴實驗中將微觀量測量轉化為巨觀量測量的巧妙構想和精確構思,以及用比較簡單的儀器,測得比較精確而穩定的結果等都是富有啟發性的。
密立根油滴實驗中的學術不端行為
密立根開始做測定基本電荷的實驗時用的是水滴,但是用水滴在空氣中易蒸發,只能對它們的運動情況做幾秒種的觀察。
研究生哈維·弗雷徹提出使用油滴做實驗。在一天之間,弗雷徹製作了油滴實驗的設備,並在當天就進行了實驗,獲得了一個比較靠譜的基本電荷數據。那一天密立根不在實驗室。密立根在第二天回到實驗室後,看到了弗雷徹的實驗設備,非常興奮。此後兩個人一起工作,對實驗設備進行了改進。6周后,公布了實驗結果。
很顯然,這個實驗的論文應該由兩人聯合發表。但是密立根提醒弗雷徹,根據學校的要求,研究生的博士論文必須單獨署名,不能有合作者。密立根建議,弗雷徹可以在以後的某篇論文單獨署名做為其博士論文,但是做為交換條件,這第一篇論文必須只署密立根一人的名字。弗雷徹雖然感到失望,但是沒有別的辦法,同意了這一安排。於是在1910年密立根做為唯一作者發表了第一篇油滴實驗的論文,並最終獲得諾貝爾獎。弗雷徹則在第5篇論文中做為唯一作者。1982年,弗雷徹死後發表的文章中才披露了這個秘密。
這個安排雖然是兩人協定的結果,而密立根在第一論文中也提到實驗是由他和弗雷徹一起做的,但是不管以什麼理由或交換條件,剝奪研究生在參與設計和實驗的論文的署名權,仍然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不能拿論文的署名權做交易。密立根如果大度一點的話,完全可以讓第一篇論文兩人共同署名,這與讓弗雷徹以後在某篇主要由他一個人完成的論文中單獨署名,一點也不衝突。
密立根的問題還不限於此。1981年,阿蘭·富蘭克林研究了密立根的實驗記錄本,發現密立根在記錄本中對其觀察結果進行打分,從“一般”到“最好”。根據記錄本,密立根在1913年發表的論文依據的是140次觀察,然而他把其中92次觀察的數據捨棄不用,只根據58次他認為較好的觀察結果的數據進行計算。但是,在論文中,密立根卻聲稱該論文“代表了所有的油滴實驗”。如果密立根把所有的觀察數據都包括進去,雖然不會影響其結果,卻會加大誤差。這樣,密立根通過有選擇性地刪除數據,獲得了漂亮的實驗結果,並且在論文中誤導讀者。像這樣對實驗數據進行修飾,不論是少報還是多報實驗次數,不論是刪除不利數據還是增添有利數據,都是一種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