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於2004年8月18日正式全面啟動,2006年2月23日升級為省級園區(開發區)。園區總規劃面積11.2平方公里, 中遠期規劃50平方公里, 全部納入縣城總體規劃,以滬蓉高速公路為界劃分為東西兩區;園區位於皖、鄂、贛三省交匯處,在長三角、珠三角經濟輻射圈內。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園區區位優勢明顯,水、陸、空立體交通運輸網路便捷。 105國道、上海——成都高速公路,穿境而過。合肥 ——九江鐵路宿松站距園區3公里,可直達深圳、廣州、福州、南昌、合肥、蚌埠。 園區堅持“工業立園、產業集聚”的發展戰略和“依託城區、開發園區”的工作思路使園區在較短時間內迅速崛起,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周邊縣市的廣泛矚目。

產業分布

項目涉及紡織服裝、機械電器、食品加工、印刷包裝、新型建材、石油化工等10多個行業,初步形成了紡織服裝、食品加工、 新型建材、機械製造等四大主導產業。

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 宿松工業園區

3 行政組織框架

(1)領導框架

園區(以下文中均用此代替“宿松工業園區”)

作為為正縣級建制,實行同縣政府類似的領導體制。園區最高負責人是管委會( 宿松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下轄分管機關事務,文化,保衛,企業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能機構。

(2)機構設定

園區比照縣級政府機構,設立以下職能部門:

a 辦公室(正科級)

宿松工業園區發展現狀 宿松工業園區發展現狀

根據有關法規制定工業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範;負責工業園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政策法規研究、保密工作;負責行政規章 制訂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黨群、文秘、會務、檔案管理、來信來訪、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同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負責各職能部門協調工作及對外聯絡、涉外事務處理和人員出國(境)事宜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的工作。

b 經濟發展局(正科級)

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審批和申報內商進區項目和項目建設;負責制定和實施利用外資計畫,開展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審批、申報外商進區項目;按規定許可權註冊、登記工業園的投資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負責實施對外經辦濟貿易管理,參與涉外經貿糾紛協調處理;負責審核、轉報企業進出口的經營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進區項目的跟蹤服務和優惠政策兌現工作;負責區內企業管理、投資驗收、企業經營考核獎勵工作;負責區內企業用工、信息諮詢等工作。

c、建設環保局(正科級)

負責編制工業園區詳細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區內工程建設和建築市場管理,審核設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建設工程招投標、質量監督檢測、安全生產工作並核發有關證件;負責規劃和管理進區項目建設並核發有關證件;負責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園林綠化管理、市容管理和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區內有關規劃及基礎設施技術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內農戶拆遷安置工作;負責區內編報工業園區環境保護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或審批區內項目的環保設計和工程,核發《環保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驗收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並負責監督執行防止污染等公共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負責工業園區內房地產管理有關工作,辦理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和核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有關手續。

d、財政局(正科級)

負責編制園區財政預決算和金庫管理;負責實施國有資產管理,稅收征管和審計會計的監督;負責管理和監督各項收支,調拔財政資金,制定財務和會計制度;負責組織財政收入及政府開徵的各項基金監督工作;協助領導協調金融、保險、外匯等業務工作;負責園區統計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配合落實有關經濟政策。

e、社會事務局:

負責組織興辦和管理區內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負責區內計畫生育和人民武裝工作;負責區內農村行政、經濟、統計和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區內勞動保障、社會中介、社會保障和農村合作醫療組織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管理工作。

園區人員編制情況如下:

園區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3名,領導職數1正3副,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縣人民政府縣長兼任;局(室)領導職數均為1正1副。

縣工業園財政局財政全供事業編制7名。另設設立國土分局、公安分局2個派出機構,均為副科級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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