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豎

宦豎是對宦官的賤稱,即古代的太監。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夫以中才之人,事有關於宦豎,莫不傷氣,而況於慷慨之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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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豎是對宦官的賤稱,即古代的太監。 漢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夫以中才之人,事有關於宦豎,莫不傷氣,而況於慷慨之士乎?”《後漢書·楊震傳》:“臣案國舊典,宦豎之官,本在給使省闥,司昏守夜,而今猥受過寵,執政操權。”《舊唐書·楊炎傳》:“先朝權制,中人領其職,以五尺宦豎操邦之本,豐儉盈虛,雖大臣不得知。” 梁啓超 《中國專制政治進化史論》第二章:“兩 漢 強幹弱枝之策大行,中央政府之權,達於極點。皇子之國,其勢不敵 漢 廷一宦豎。”
“宦”,星座之名,宦者四星在帝座之西,因用以為帝王近幸者的名稱。又稱閹狗、閹(奄)人、閹官、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內監、閹豎等。太監本為官名,唐高宗時,改殿中省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監,少監。後宦官亦通稱為太監。巡、元官署以其為主官者不少,隋、唐有大監,“大”或作“太”,亦與宦者無關。明內廷有十二監,主官均稱太監,由閹人擔任,主官以下宦官,無太監之名。清始以太監加諸所有宦官,宦官與太監遂為同義詞。閹人來源,或因窮困,或為奴隸俘虜罪人,或被掠賣。入宮之後,多數處於奴僕地位,僅少數身在帝王之側,蒙受重信,權傾一時,如秦之趙高、東漢之十常侍等。唐後期更因宦官把握兵權,至使得操廢立大權。明太祖鑒於前例立鐵牌於宮中:“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但收效甚微。明中期後,權勢復張,專權之事,時有發生。清初禁戒較嚴,但在封建王朝制下“宦禍”不可能根除,清末又故態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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