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污染暴露水平

室內空氣污染暴露水平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定義,暴露是指人體與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物理、化學或生物因素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接觸。暴露可分為外暴露和內暴露。外暴露是指人體直接接觸的外環境污染物的水平,是通過空氣、水、土壤或食品等環境樣品的測定所得的污染物濃度;或用模型預測等手段,推算出人體接觸到的外環境污染物的水平。內暴露是指這些污染物對外環境通過各界面被人體吸收後在體內的實際接觸水平,可通過檢測人的血液、呼出氣、乳汁、頭髮、尿液、汗液、脂肪、指甲等生物材料樣品得到污染物或其生物標誌物的濃度。內暴露劑量比外暴露劑量更能反映人體暴露的真實性,將為精確計算劑量—反應(效應)提供更為科學的基礎資料。

暴露水平評價

暴露評價就是對暴露人群中發生或預期將發生的人體危害進行分析和評估。暴露測量的方法可分為詢問調查、環境測量和生物測量。

暴露評價的基本要素包括暴露源的分布、暴露濃度和時間、暴露人群的數量等。暴露評價的基本內容和要素如下:

(1)劑量水平:主要包括人群和暴露的聯繫,人群分布和個體狀況。

(2)污染來源:調查污染源、污染物傳輸途徑與速率、污染物傳輸介質、污染物進入人體方式等。

(3)暴露特徵:指污染物進入機體的方式和頻率

(4)暴露差異性:這主要是指個體內的暴露差異、個體間的暴露差異、不同人群間的暴露差異、不同時間的暴露差異和暴露空間分布的差異

(5)不確定性分析;主要指資料缺乏或不準確,暴露測量或模型參數的統計誤差,危害確認和因果判定的不準確等構成的不確定性分析。

評價室內空氣品質指標

(1)主觀不良反應發生率

由於室內空氣污染物種類繁多、濃度較低,這些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通常是長期和緩慢的。在這種污染危害的早期,人群的反應不會立刻出現明顯的疾病狀態,而是以輕度的機體不良反應表現出來。因此人體不良反應發生率和室內空氣品質的好壞有著定性的對應關係,可以用作評價室內空氣品質的一個指標。
(2)臨床症狀和體症

許多室內污染物長期作用於人體,就可能引起機體出現一系列的臨床症狀和體症,例如由於室內裝修而造成的甲醛濃度過高可使得暴露人群早期出現眼癢、眼乾、嗜睡、記憶力減退等,長期暴露後可能出現嗓子疼痛、急性或慢性咽炎、喉炎、眼結膜炎和失眠等還可出現過敏性皮炎、哮喘等症狀和體症。
(3)效應生物標誌

很多室內污染物對於健康的影響,早期由於暴露劑量低,人群的不良反應和臨床表現不明顯,不易被察覺,此時可採用效應生物標誌,這對於確定室內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暴露—反應”關係,評價室內空氣品質具有很多優越性。
(4)相關疾病發生率

人群長期暴露在低劣的室內空氣品質環境中,除發生主觀不良反應和臨床症狀外,還可能使得暴露人群發生各種相關疾病,比如過敏性哮喘、過敏性鼻炎和兒童白血病等。因此該指標也可用來評價內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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