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衛生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衛生工作政策和部門管理規章制度,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戰略目標、措施及醫療衛生機構設定的區域規劃,綜合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與開發。
(二)依據國家衛生法規和標準,制訂全縣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其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防治方案。對全縣食品衛生、飲水衛生、醫療衛生用品及保健用品等實施衛生監督,負責全縣藥品、醫療、食品保健用品廣告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可及執業許可證制度,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實行監測,抓好城鄉醫療衛生網路的建設與管理,監督管理全縣輸血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法規,制訂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工作。
(五)貫徹執行《母嬰保健法》,負責管理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優生優育和婚前保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六)制訂全縣醫學科研發展計畫,組織科研攻關、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推動醫藥科技衛生事業服務。發展醫學教育,管理好縣衛生學校,制訂並實施全縣醫藥衛生專業人才培訓規劃。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實施愛國衛生工作規範,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活動,協調監督全縣農村改水、改廁規劃的實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的防治,搞好規劃、協調、組織、管理和指導工作。
(九)貫徹執行全國醫務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及實施辦法,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建立和完善全縣衛生統計、信息系統,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衛生系統統計畫、財務、基建、大型設備配置和全縣性衛生專項經費,積極開展醫療衛生物價標準的研究,並監督醫療衛生物價標準的執行。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醫療救護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發揮紅十字會的職能作用,積極開展抗災救災和社會救助。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衛生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熏和機關日常事務,督促各股室業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及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基建、後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產業的開發管理和指導協調工作;負責信息收集反饋和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衛生事業有關政策的調研、制定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政工股(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隸屬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任免、考核、獎懲、培訓、職稱晉升、勞動工資和保險福利等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衛生行業糾風工作;負責縣直衛生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及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三)財務股(內部審計股)
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戰略目標、中長期規劃;全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衛生財會規章制度;負責對全縣衛生機構實行綜合效益評價;協同有關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標準,並對縣直衛生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性衛生專項經費及世界銀行衛生貸款的申請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統計工作;負責縣直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醫政股(中醫管理股、科技教育股,掛縣紅十字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醫政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城鄉醫療衛生網路建設及康復工作;實施醫院分級管理制度;管理醫療急救、臨床檢查和輸血工作,遇有重大的自然災害,協同有關部門組織衛生技術力量及時搶救;負責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的技術鑑定和調查處理;負責全縣醫療廣告的管理;參與組織招生、徵兵體檢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訂的中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管理全縣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工作;制訂全縣衛生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醫療衛生科研計畫及重點攻關;組織開展和管理衛生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科技交流工作,發展知學教育,管理縣衛生學校;建立與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貫徹落實《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醫師法》、《獻血法》,實施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查處違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行為,清理整頓醫療市場,確保人民民眾醫療安全。
宣傳、貫徹、執行《紅十字會法》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進行救災知識培訓;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協助人民政府及時組織救助傷病員和其他受害者;為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進行募捐活動並接受捐贈;參加輸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紅十字會青少年活動,興辦與紅十字會宗旨相符的社會福利事業和經濟實體;完成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紅十字會委託事宜。
(五)疾病控制股(掛縣委、縣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和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內含婦幼保健股、衛生監督股)
制訂全縣傳染病、寄生蟲病、職業病、學生常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掌握疫情動態,制訂急慢性傳染病控制的政策措施與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指導縣防疫站、皮防院、婦幼保健院及各鄉鎮衛生院對疾病的防治目標管理;遇有重大疫情,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力量,控制疾病的發展與蔓延;負責衛V、衛Ⅶ貸款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預防用生物製品的管理和消殺工作的監督監測;制訂全縣婦幼衛生、優生優育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和衛生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婦幼保健院以及各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業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婚前衛生指導、衛生諮詢和醫學檢查,開展優生優育和婦幼衛生健康教育工作。
貫徹執行全國和省、州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地方病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碘缺乏病、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防治、監測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鄉鎮開展地方病的綜合治理、科學防治工作。
制訂全縣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規劃和措施;指導協調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工作,組織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統籌規劃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
貫徹實施《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放射防護條例》、《母嬰保健法》等衛生法規,對食品衛生、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衛生、飲水衛生、醫用衛生用品及保健品等實施監督;依法核發各類衛生許可證,審批全縣性的食品、保健用品廣告,查處違法案件;確保人民公共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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