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宣威市委第五十七次常委會議研究,宣威市科學技術局為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其主要職責為: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研究宣威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並指導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的領域;協調指導宣威市區域性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3、編制部門預算、決算;管理市級科技“三項費”、本局科學事業費和科技專項業務費;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4、研究提出宣威市科技體制改革中的問題及對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及技術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5、制定並組織實施宣威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和計畫,管理全市專利等工作;負責科技行政執法,調處智慧財產權糾紛,查處和打擊假冒商標、假冒專利、盜版侵權等違法行為;管理專利文獻,指導協調全市專利文獻的研究和開發利用。
6、制定宣威市各項科技計畫指南、相關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7、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
8、負責宣威市內科技合作的聯繫、協調,推動與國內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科技合作的規劃,制定年度合作項目指南,編制年度科技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9、引進先進科學技術,組織專家對科技項目進行前期研究、論證和評估;建立科技項目儲備庫。
10、協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等;參與宣威市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引進工作。
11、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等管理工作。
12、協調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協助抓好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13、加強宣威市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加大高新技術引進力度,提升傳統產業的技術水平。
1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服務;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有關重大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15、編輯出版學術期刊,開展科技論證、科技培訓、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接受委託的技術服務。
16、開展市內外和民間國際科技的交流與合作,促進科技工作為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17、承辦宣威市科教領導小組科技辦公室,宣威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制度辦公室,宣威市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宣威市民營科技機構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8、負責承辦市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