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六)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鄉鎮廣電站的宣傳管理工作,制定全區鄉鎮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廣電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稱初審、申報、聘任工作;依據廣播電視節目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對區內廣播電視實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事業。 (五)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歸口管理全區文化市場,主要包括: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及網咖的審批、管理;協助開展文化綜合執法工作。 (六)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廣播電視管理科負責鄉鎮廣電站的宣傳和業務管理工作;制定全區鄉鎮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業務統計工作,做好廣電站業務培訓和職稱初審、申報、聘任;依據廣播電視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對區內廣播電視實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事業。

簡介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101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宣區發〔2010〕10號)精神,設定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文物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承擔省、市政府新增下放的,由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承擔的縣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相關工作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新聞出版發行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研究制定全區文化事業發展目標,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指導開展全區各項文化活動,推動社區文化、節日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少兒文化、鄉鎮文化等各項文化事業的發展;負責文化事業的計畫、財務、統計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文化設施建設;綜合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
(四)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加強出版物市場、音像市場、印刷業管理;歸口管理全區文化市場,主要包括: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電影市場、網咖;協助開展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五)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管全區文物保護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文物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文物保護措施及發展規劃。
(六)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鄉鎮廣電站的宣傳管理工作,制定全區鄉鎮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廣電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稱初審、申報、聘任工作;依據廣播電視節目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對區內廣播電視實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事業。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和本系統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文字、檔案收發、檔案、信訪工作及其它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財務管理以及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建、房產、國有資產的監管。
(二)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物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全區文物法規宣傳活動;負責全區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文物保護工作規劃和文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境內文物資源的普查與保護;負責指導、組織、協調文化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全區文物行政執法;負責全區文物安全工作的檢查與指導,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四有”管理工作;會同公安等部門嚴厲打擊盜掘、盜竊和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對破壞、損害文物古蹟、文物保護設施等行為進行處罰;配合全區重點建設工程的考古發掘,並協調相關部門的關係;負責境內文物的考古、發掘、收集、研究、複製、拓印和交流等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推薦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參與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調查、研究、申報和管理。
(三)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著作權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及新聞出版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本區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指導實施;審核印刷企業的申辦和書刊印刷許可證;審核出版物零售、投遞、出租許可證,審核辦理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指導本區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組織檢查和審讀本區出版的報紙、期刊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及市場上銷售的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並查處違規、違禁出版物;負責指導、協調文化綜合執法機構制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依法查禁查處非法出版活動;管理本地著作權(包括電腦軟體著作權),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本區發生的著作權糾紛;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審批等相關工作職責。
(四)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群文科
組織協調全區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負責區文化館及鎮、鄉、街道辦事處文化站業務指導。
(五)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
歸口管理全區文化市場,主要包括: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及網咖的審批、管理;協助開展文化綜合執法工作。
(六)宣城市宣州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廣播電視管理科
負責鄉鎮廣電站的宣傳和業務管理工作;制定全區鄉鎮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業務統計工作,做好廣電站業務培訓和職稱初審、申報、聘任;依據廣播電視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對區內廣播電視實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事業。
機關紀檢(監察)按照《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監察局關於對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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