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2、負責《計量法》、《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法規在全市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組織實施質量、標準化、計量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3、抓好全市質量工作,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指導企業爭創精品名牌產品,實施精品名牌經濟發展戰略。
4、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部署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5、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和組織實施地方標準,推廣實施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證國家計量制度的統一;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規範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7、綜合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並組織實施。
8、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9、負責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準和計量違法行為。組織協調全市打假工作。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依法查處大案要案,辦理行政複議案件。
10、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協會工作;領導、管理下級計量所、質檢所、服務中心的工作;管理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和政務信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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