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機構名稱:宜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國家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標準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內容的監測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一、機構基本信息
(一)機構名稱:宜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辦公地點:宜城市情侶路
(三)職能配置(三定方案):
一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國家、省、襄陽市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參與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和流通網建設。
三負責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申報地方性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及備案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負責接收和處理民眾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諮詢、投訴、舉報以及違法行為的查處。
四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綜合上報有關部門的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信息;負責接收和處理民眾對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生產、經營、使用方面諮詢、投訴、舉報以及違法行為的查處。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依法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許可管理,組織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的申報,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接收和處理民眾對藥品、醫療器械方面的諮詢、投訴、舉報以及違法行為的查處。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國家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廣告內容的監測。
九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
十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違法行為;加強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抽檢,督促餐飲單位規範和落實各項制度。
(十二)增加食品衛生(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
(十三)增加組織申報地方性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及備案工作職責。
(十四)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其他事項。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其他工作事項。
(四)領導名錄、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龍彩葆
全面負責局黨務和行政工作,具體分管黨務、人事和財務,聯繫局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胡丹平
協助局長抓好業務工作,分管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具體負責開辦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申報,醫院製劑的監督及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藥品流通管理辦法,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醫療機構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監督管理,以及項目建設。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新明
協助局長抓好稽查和黨務,具體分管紀檢監察、黨務、稽查、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計畫生育、安全保衛。
(五)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電話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檢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建議提案辦理、新聞發布、宣傳報導、統計管理、年度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和法規,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擬定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中長期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裝備條件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申報,行政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二餐飲服務監管科
承擔食品衛生(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分析工作,收集、匯總、分析、上報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日常監督管理信息;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處置,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冷熱飲品店、快餐外賣服務、乾式點心(含油條、燒餅、包子等小吃服務)和濕式點心(麵條、混沌、豆漿、黃酒等)餐飲類現場制售食品的行為監管;負責對已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咖啡店、茶樓(館)、中央廚房、甜品吧、歌廳、網咖等為顧客提供相關餐飲服務的監管;負責對固定場所和相關證照的“餐飲夜市(大排檔)”、“農家樂”、“農家宴”等餐飲服務行為的監管。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標準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內容的監測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四藥品市場監督科
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國家基本藥物經營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制度的實施;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督管理;承擔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承擔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流通網建設; 組織藥品、醫療器械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申報;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標準;承擔藥品(含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藥用鋪料的有關註冊工作;監督實施國家中藥飲片炮製規範;負責初審非處方藥物;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和藥品行政保護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承擔有關醫療器械的註冊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生產許可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和淘汰工作;
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和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承擔全市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資料的收集、管理、匯總、上報工作。
五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機構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機關黨建工作;研究擬定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局黨組對直屬機構領導班子行使管理職責;組織實施獎勵工作;承擔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的研究;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編制全市藥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保健品、化妝品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招商引資具體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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