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宜君縣委宜君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君發〔2015〕9號),宜君縣紅十字會設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宜君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是負責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宜君縣委宜君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君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君發〔2015〕9號),宜君縣紅十字會設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宜君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是負責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調整職能

取消已由省市縣政府公開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承接已由省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將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改革與發展、中醫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縣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訂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及慢性病的監測管理防治。

(三)負責監督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的規範和標準,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宣傳教育、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實施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流行病學調查。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資金籌集、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落實衛生、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目錄,執行國家省、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擬訂全縣有關政策措施。

(七)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陝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落實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落實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醫學繼續教育,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一)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二)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中、省、市、縣要求,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三)負責在我縣召開的有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委託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負責縣級保健對象重要醫療保健任務的協調和指導。

(十四)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縣預防控制愛滋病領導小組、 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縣紅十會、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中共宜君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工作委員會領導設定按照《中共宜君縣委關於調整有關部門黨組設定的通知》(君字〔2015〕21號)檔案執行。

其他事項

(一)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擬訂全縣計畫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市、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二)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給予指導、解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對於單純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餐飲許可,其他既有餐飲服務同時兼有住宿、洗浴、娛樂等公共場所,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分別進行餐飲服務和公共場所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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