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則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定西市社科聯。 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一條《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經定西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定西市社科聯終止活動,由定西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請中共定西市委批准。

基本情況

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定西市社科聯,是中共定西市委領導下的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為主要任務的人民團體,是市委、市政府聯繫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市委加強對哲學社會科學領導,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職能部門。定西市社科聯成立於2005年1月,第一任主席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李敬,副主席張德成、効天慶、陳克俊、劉大江,秘書長由張德成兼任。
定西市社科聯的主要職能是: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定西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紐帶作用,反映社會科學界的願望與要求,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正當權益;組織協調學術研究活動,開展市內外學術交流;開展社會科學諮詢工作,促進社會科學理論研究成果社會化;宣傳普及社會科學知識和科研成果;編輯出版學術書刊和資料;獎勵和表彰社會科學的優秀成果、優秀學會和優秀學會工作者;授權對定西市社會科學的學術社團和民間研究機構進行業務管理。
定西市社科聯現有所屬社會科學各學科學會60多個。定西市社科聯聯繫著定西師專、市委黨校和黨政部門研究機構等社會科學研究三路大軍,具有學科齊全、人才薈萃、聯繫面廣的綜合優勢。
定西市社科在線上關參照公務員管理,內設綜合科,主辦《社科交流》雜誌。
在中共定西市委和市委宣傳部的領導下,定西市社科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和依靠廣大社科工作者,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圍繞全市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積極組織各種理論研討,形成了一批有較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提供諮詢服務;努力加強社會科學基礎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廣泛開展學術交流,促進社會科學各學科的繁榮發展;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科學普及活動,努力提高廣大市民的綜合素質;切實加強對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和民間科研機構的指導、管理,不斷增強其活力和凝聚力;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的思想支持、理論導引、人才培養等重要作用,進一步發揮社科聯的橋樑紐帶作用、組織協調作用、諮詢參謀作用、宣傳普及作用,為繁榮發展我市社會科學事業,為加快定西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聯合會章程

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定西市社科聯。
第二條 定西市社科聯是全市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和縣區社科聯的聯合組織,是中共定西市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全市社會科學界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條定西市社科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發展方針,認真貫徹中央、省委關於加強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理論為現實服務的優良學風,以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為已任,充分發揮橋樑紐帶、組織協調、諮詢服務、宣傳普及作用,團結和組織全市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為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全面推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努力把市社科聯建設成理論創新和學術研究交流的園地,建設成社會科學界學術團體的管理中心,建設成市委、市政府的智囊團、思想庫。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定西市社科聯的職責是:
1、指導和協調哲學社會科學各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工作。指導各縣區社科聯和大中專學校、市屬企業的社科工作。負責市級社會科學社會團體成立的資格審查和有關事項的審批。
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委託交辦的研究課題和諮詢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調查研究工作。
3、組織、協調各重大科研課題的協作研究和聯合攻關;組織和推動社會科學新知識、新成果的宣傳普及和諮詢服務工作;接受社會委託研究項目,促進社會科學成果的轉化;組織開展省內外、市內外的學術交流、友好往來和平等合作活動。
4、組織社會科學科研成果的管理鑑定和全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評獎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參與全市社會科學規劃的組織管理工作。
5、負責向市委、市政府推薦社會科學界的學術帶頭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科學人才的培養和資源配置工作。
6、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會科學界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全體會員提供服務。
7、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宜。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定西市社科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凡依法成立並自願申請加入定西市社科聯的定西市市級社會科學社會團體、縣區社科聯、大中專學校、社科研究單位,承認並遵守《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經常務委員會批准即可成為定西市社科聯團體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1、根據《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和團體會員各自的章程,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2、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參加本會組織協調的有關學術和考察交流活動;
4、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進行監督;
5、獲享定西市社科聯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和資助等服務;
6、有獲得本會表彰和獎勵的權利;
7、有退出本會的自由。
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決定;
2、接受並完成定西市社科聯委託和布置的各項工作;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會議和學術活動;
4、每年定期向本會報告工作計畫和工作情況,及時提供有關學術信息和資料,推薦優秀科研成果和優秀學會工作者;
5、按規定繳納會費;
6、團體會員退會前應向本會提交書面要求,交回會員證。
第八條本會團體會員如違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市上的有關規定,對社會造成危害的,給予取消會員資格處理,並建議登記部門予以註銷。違犯本會章程不履行會員義務或連續二年不開展活動的,經定西市社科聯常務委員會計論通過,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理。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本會最高權力機關是定西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代表主要由團體會員單位按本會常務委員會的分配名額推選產生,部分代表由本會常務委員會與有關單位協商產生或特別邀請。
第十條本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其主要職權是:
1、聽取、審議和批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修改和通過《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
3、選舉產生新的一屆委員會;
4、審議、通過有關決議。
第十一條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社科聯委員會領導本會工作。委員會每屆五年,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集。委員會的職權是:決定召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貫徹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聽取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審定年度工作計畫,決定本會的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 委員在任期內如因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經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可予以變更或增補。
第十三條委員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常務副主席一人(專職)、副主席若干人(兼職)、秘書長一人。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常務委員會。
第十四條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推舉名譽主席,聘請顧問。
第十五條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常務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十六條本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
第十七條定西市社科在線上關是本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負責組織實施代表大會、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和工作計畫,並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本會會刊為《社科交流》。
第五章經費
第十九條本會經費來源:
1、定西市財政局全額撥款;
2、團體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3、企業、團體和個人的捐贈;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團體會員繳納的會費收支情況每年向定西市社科聯委員會報告,接受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定西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經定西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定西市社科聯終止活動,由定西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請中共定西市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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