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定西市安定區水利水保局(安定區關川河流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指揮部)屬區政務職能部門,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其內設機構有4個行政科室和7個事業科室,行政科室包括辦公室、財務科、監察科、水管科,事業科室包括規劃設計科、監理科、治理科、工程科、雨水利用科、防汛抗旱辦公室、經營管理站。
主要職能
(一)組織擬定全區水利水保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條例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組織擬定全區各灌區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徵收工作;
(三)擬定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水保監察和水保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有關水事糾紛和水保案件糾紛。
(六)擬定全區水利水保行業的資金計畫。對水利水保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區水利水保行業的多種經營活動。
(七)組織紡織、審查、上報水利水保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區內水利、水保工程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金屬結構及混凝土構件製造單位、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擬定水利水保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保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八)組織實施全區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實施全區主要河道、水庫、渠道及其岸線、行洪、蓄洪、工程保護區內灘涂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機電井工程的挖潛、更新與配套。
(九)組織實施全區水利體制改革;指導全區農村水利、人畜飲水、鄉鎮供水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擬定全區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水保規劃,指導全區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水保配套服務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水利水保隊伍建設,編制全區水利水保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歸口管理局屬單位的科級幹部;管理並指導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的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水利水保科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水利水保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區水利水保系統的對外經濟聯絡、技術經濟合作。
(十四)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工作,對重要水利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
(十五)組織實施水利、水保產業化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示範基地建設、經濟實體的管理及運營。
(十六)承辦區政務、市水務局和市水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