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罕以廉為寶

選自《呂氏春秋·異寶》

原文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獻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請曰:“此野人之寶也,願相國為之賜而受之也。”子罕曰:“子以玉為寶,我以不受為寶。”故宋國之長者曰:子罕非無寶也,所寶者異也。”今以百金與摶黍示兒子,兒子必取摶黍矣;以和氏之璧與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賢者,賢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彌精,其所取彌精;其知彌粗,其所取彌粗。

譯文

有一個宋國的農夫在耕地時得到一塊寶玉,把寶玉獻給宋國的大夫子罕,子罕(卻)不接受。這個獻寶玉的人說:“我把這塊寶玉給雕琢玉器的工匠看,認為是真的寶玉,所以我才敢獻給您。” 子罕說:“我把不貪當作寶,你把玉當作寶。如果你把玉給了我,我們兩人都喪失了寶,不如各人擁有自己的寶。”所以宋國年高有德的人說:“子罕不是沒有寶,而是他所當作寶的東西與別人不一樣。” 現在拿百兩黃金和玉米棒來給嬰兒看,嬰兒必定選玉米棒;拿和氏璧和百兩黃金來給鄙俗的人看,鄙俗之人必選擇百兩黃金;拿和氏璧和合於道德準則的至理之言來給賢德的人看,賢德之人必定選擇合於道德的至理之言。人的知識愈精妙,他所選擇的也愈精妙,人的知識愈粗陋,他所選擇的也愈粗陋。

注釋

宋:春秋時宋國,在今河南商丘一帶。

野人:指農夫。

搏黍:搏即團,黍即玉米,搏黍就是玉米棒。

兒子:小孩。

以:把

異:不同的

彌(m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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