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工商局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4、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

安順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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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區域合作與交流。
14、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15、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書檔案、新聞宣傳、安全保密、機要管理、綜合調研、綜合統計、督查信息、會議組織、文稿起草、制度管理及有關行政管理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外事、社會保險、目標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基層規範化建設和擬定基層工商所基礎設施建設方案;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管理本系統事業單位和相關社團的職工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3、財務科
研究擬定本系統及市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負責局機關的有關行政管理和本系統的財務、國有資產、裝備和基本建設以及票據等管理工作。
4、政策法規科
參與調查研究、修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指導下級機關的法制工作;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同級案件核審、聽證、法制宣傳;會同人事教育科搞好系統的工商法律法規的培訓工作。
5、公平交易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投訴中心、經濟檢查大隊)
執行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指導或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非法傳銷、流通領域走私販私案件;監督、指導、協調全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指導或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和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承辦“12315”投訴的具體工作。指導或組織查處電子商務市場違法違章經營、虛假廣告、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案件。
6、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契約、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指導和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的專項治理和各類市場及各種商品展銷活動的登記工作;管理各類經紀人和經紀機構;指導和組織契約示範文本的監製和推行、契約鑑證、調解契約爭議等工作;指導查處契約欺詐和契約違法案件,開展“重契約、守信用”工作;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7、註冊指導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工商企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及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工商企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核定直接登記的註冊企業名稱,審定、頒發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並進行年度檢驗;負責直接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地區企業及其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及年度檢驗工作。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8、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查處商標違法侵權和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負責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標印製單位和本級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以及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的評選推薦活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指導商標代理、廣告審查機構及商標、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9. 紀檢監察室
檢查所在局黨組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駐在局及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對監察對象進行廉潔自律教育;受理對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指導、監督、檢查全局的紀檢監察、反腐倡廉和糾風工作;指導開展全局紀檢、監察的執法檢查活動。
10. 車輛交易管理所
負責對車輛經營單位及國家機關、企事業、集體、個體銷售新、舊機動車輛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正常機動車輛交易秩序;查處機動車輛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權益;負責對申辦經營機動車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資格審查。
11.信息中心(直屬事業機構
負責研究制定本地信息化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本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計算機的套用,各種專用資料庫的建立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的維護,以及節點信息傳輸等工作;開展相觀的信息諮詢和查詢服務。
12.機關服務中心(直屬事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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