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師院演講協會

安陽師範學院演講協會章程一:總則第一條:安陽師範學院演講協會是在校團委的領導下、在校社聯管理下由在校學生中的演講、朗誦愛好者和對言語表達能力急需提高的同學們自願聯合組成的以提高口才、交際能力和思維能力為目的的學生社團。協會成立於1995年,根據校社聯相關規定,演講協會現由歷史與社會發展學院社聯分會分管。第二條:協會以 "提高演講口才交際能力,運籌帷幄,展現自我"為宗旨。第三條:協會口號是“絢出你的口才,靚出你的風采”。第四條:協會任務是圍繞活躍校園文化氛圍,開拓同學思路,提高同學的演講水平,全面發展同學思辯能力為主要任務。力爭在短期內使會員的演講水平,國語水平有所提高。 二:組織機構第五條:協會由會長、團支書、副會長、組織部、宣傳部、辦公室、財務部,外聯部,演講部,辯論部,主持部等組成。第六條:協會由會長、團支書、副會長和各個部部長組成,負責本社日常事務,組織本協會各種活動,並負責每年選舉新一屆理事會成員。協會會定期召開會議。三:會員第七條:安陽師範學院所有熱愛演講和辯論的同學都可加入。第八條:會員義務1 、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 熱愛安陽師範學院,遵守校紀校規。3 、 服從並執行本協會的決定,認真完成協會委託的各項任務。 4 、 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5 、 協助協會發展新會員。 6 、 注意自我形象,遵守協會內部的各項紀律,維護協會的榮譽。 第九條:會員權利1 、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 、 有向本會活動及會員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 、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的權利。 4 、 有優先參加本社組織的各種培訓活動的權利。 5 、 有優先參加本協會主辦或承辦的各種演講辯論賽的權利。四:協會內部管理制度第十條:為使社團正常運作,故修訂以下內部管理制度: 1 、 所有社員有義務高質、高效完成社團所交予的任務。 2 、 不遲到、不缺席,缺席 2 次以上者作開除會籍處理。五:機構職能第十一條會長: 決策協會內部重大事務,督促各職能部門開展各項活動,處理日常事務。 團支書:主抓思想建設,引導積極向上的氛圍,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監督各部門開展工作。宣傳部:負責版面製作,活動宣傳組織部:組織現場活動,包括照相,外出,協助辦公室將計畫付諸行動辦公室:活動方案,計畫總結的撰寫,參與活動的策劃,編輯文字方面的工作。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外聯部:負責與校黨委、校團委、學生會、各兄弟社團保持密切聯繫,協助展開各項工作;負責與各企事業單位、各兄弟院校、新聞媒介的良好溝通,打造對外形象;協會舉行大型活動時負責拉贊助。演講部:負責協會演講方面活動,培訓的組織策劃,蒐集整理演講方面的視頻、文字等資料。辯論部:負責協會辯論方面活動,培訓的組織策劃,蒐集整理演講方面的視頻、文字等資料。主持部:負責協會重大活動的主持工作,負責協會主持方面活動,培訓的組織策劃,蒐集整理演講方面的視頻、文字等資料。六:協會歷任理事會成員名單年份 會長 團支書 副會長 組織部長 宣傳部長 辦公室主任 財政部長2007-2008 2008-2009 2009-2010 2010-2011 楊叢叢(歷史) 張春泰(歷史) 孔菊玲(歷史) 2011-2012 劉慶 (歷史) 劉瑞欽(計科) 鄭 微(歷史) 劉雪麗(歷史) 符世營(美術) 喬正威(資環) 彭路 (歷史)註:由於協會歷史資料遺失,僅能找到最近幾屆協會理事會成員名單,望以後協會歷任會長做好此項工作。七:附則第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演講協會。對於協會章程的修改,每屆會長需徵得團支書、副會長等協會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的同意,並向會員公示3天,無異議後方可執行。 第十三條:本章程自會員大會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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