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醫二附院砍人事件

安醫二附院砍人事件

安醫二附院砍人事件,指的是在安徽合肥發生的一起殺人案件。2012年11月13日11時許,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北樓13樓泌尿科,一男子持刀行兇。共有5人被砍傷,其中一護士長傷重身亡,其餘兩名重傷,兩名輕傷。2012年11月14日,4名受傷人員經全力搶救,沒有生命危險,正在積極治療中。

基本信息

事件起因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12年11月13日11時許,位於合肥安醫二附院北樓13樓泌尿科,一男子持刀將護士砍傷。犯罪嫌疑人在逃離時被保全制服,隨後被民警控制。事發現場已被封鎖。

兇手彩某系一名腎臟多發性結石患者,先後於安徽省立醫院、安醫大一附院治療。於2012年11月6日就診於安醫大二附院泌尿外科,碎石前醫生已經告訴他,在這種病情下,一次碎石治療不能碎完,可能需要多次碎石。結果在一次碎石治療後效果不佳,拒絕繼續治療遂於11月9日出院,出院後拿還刀片威脅醫生。13日前往安醫大一附院碎石中心要殺醫生,醫生逃入其他病房,並關上門才逃過追殺,後來被保全制止,併到醫院糾紛辦公室談話。彩某當時還笑嘻嘻的說只是嚇唬醫生一下,沒想真的殺人。隨後離開一附院,在附近買了菜刀,前往安醫大二附院欲殺其他醫生,在病房沒找到主任,見護士站有兩個護士在低頭工作,翻過護士工作檯,直接就照護士長的脖子反覆砍下,頭幾乎被砍下來了。隨後又朝另外一名懷孕護士的脖子砍去,將這名孕婦砍成重傷,此後又將前來制止的其他三人砍傷。

傷亡情況

共有5人被砍傷,其中一護士長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身亡。兩人傷勢較重,分別是背部和胳膊被砍,失血過多,正在手術搶救。其餘兩人傷勢較輕。

案發現場 親屬趕到 案發現場 親屬趕到

四名傷者為三男一女,其中女性背部被砍,傷勢嚴重,正在重症監護室搶救。被砍傷的是一名主任醫師、一名副主任醫生及兩名護士(一男一女),泌尿外科戴姓護士長左頸部受傷嚴重搶救無效死亡。 除護士長已經死亡外,其他4人經全力搶救,沒有生命危險,正在積極治療中。 2012年11月13日下午1點50分,幾名心痛欲絕的家屬站在醫院北樓3樓麻醉科門口,相擁而泣。

死傷者資料

整個惡性事件中死傷共5人:

戴某某,女,36歲,泌尿外科護士長,左頸部刀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王某某,男,40歲,副主任醫師,右上臂刀砍傷;

黃某某,男,24歲,護士,唇部、右背刀砍傷。

劉某某,28歲,護士,右頸部刀砍傷;

閔某某,男,30歲,主治醫師。

政府表態

媒體、網友關注此事 媒體、網友關注此事

事件發生後,省市領導高度重視,分別作出批示。詹夏來常務副省長指示:請省衛生廳、安醫大和合肥市政府高度重視,全力搶救傷員,做好醫護人員穩定工作,依法依規妥善處理。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吳存榮批示:對事件中受傷和死亡的醫護人員表示深切關注;對死者家屬表示慰問和安撫。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傷員;請市公安部門儘快查清情況,依法嚴厲處置。

審判結果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

2013年12月24日上午,合肥中院宣判,被告人彩春鋒犯故意殺人罪,但其患有偏執型精神障礙,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且構成自首,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彩春鋒當庭表示放棄抗訴。

合肥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三大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辯論:被告人彩春鋒案發時的精神狀況是否存在異常,是否構成自首,是否適用公訴人提出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量刑意見。據了解,原告方代理人以及辯護人都對兩份相互衝突的精神鑑定結論提出了異議。原告代理人堅持認為,彩春鋒在作案時是完全刑事責任人,要求法庭從重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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