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實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皖政辦〔2014〕17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實施方案(2014—2017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13日
實施方案
安徽省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實施方案(2014—2017年)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全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現就實施全省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創業為導向,以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機制,積極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技能人才隊伍,為打造“三個強省”、建設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造就一支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技藝精湛、素質優良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大規模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相應的就業技能培訓,企業技能崗位職工至少接受一次以上技能提升培訓,每個有培訓願望的創業者都能參加一次創業培訓,每年組織各類職業培訓100萬人次。力爭到2017年,培養高技能人才24萬人,全省技能人才總量達到420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20萬人,基本適應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圍繞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結構調整,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校企合作為主要模式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圍繞市場需求,廣泛開展校企合作,進一步最佳化課程設定,加強實訓實踐,提升各類培訓平台的培訓能力和水平,提高培訓效果。廣泛開展職工知識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訓,推動行業企業技術比武和崗位練兵活動。每年培養技師、高級技師不少於6000人,培訓高級工不少於5.4萬人次。
(二)實施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創業工程。面向農村勞動力、城鎮失業人員、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等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使其掌握初級以上職業技能或達到上崗要求,培訓後即能就業上崗。鼓勵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以及處於創業初期的創業者參加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每年組織實施就業技能培訓30萬人,創業培訓7萬人。
(三)開展企業崗位技能提升行動。適應企業產品結構調整和轉型發展需要,組織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師學院、高職院校等開發新興產業領域培訓項目,大力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套用能力培訓。深化校企合作,積極探索“職業培訓包”制度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度。組織企業青年技術骨幹到技能大師工作室、技師學院、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接受技能訓練和研修,提升專業技能和創新能力。面向鋼鐵、水泥等產能過剩行業開展職工轉崗培訓,提高職工崗位轉換能力。每年實施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30萬人。
(四)開展農民工技能提升行動。以提升職業素質和就業能力為目標,面向農民工開展各類職業培訓。針對職業發展各階段特點,對具有進城求職願望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農民工開展崗前培訓或學徒培訓,對具備初級職業技能的在崗農民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對有創業願望的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促進農村勞動者由臨時務工轉為穩定就業、由傳統農民轉為新型市民、由普通工人轉為技能人才。堅持面向農民工開展“春潮行動”、“雨露計畫”等培訓項目,每年培訓30萬人次以上。
(五)加強人才培養載體建設。在合肥、蕪湖、蚌埠、馬鞍山等產業集中度高的城市,建設3—4個以高級技能培訓為主的公共職業訓練基地,為產業升級和企業創新提供人才服務。在皖北和大別山地區,建設6—8個以初、中級技能培訓為主的公共職業訓練基地,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普惠性就業技能培訓。依託技師學院、高職院校和大型骨幹企業等建設4—6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培養我省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急需緊缺的技師和高級技師。加強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發揮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在技術創新、技能研修、帶徒傳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每年建設10個以上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定期開展載體建設階段性評估和工作成果評鑑活動。
(六)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深化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主要內容的技工教育培養模式改革,推動技工院校內涵、轉型與特色發展。進一步擴大技工院校辦學自主權,技工院校可根據市場需求自主確定專業設定。逐步放開技工院校學制管理,深化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加強一體化師資隊伍建設。按照高等職業教育有關規定,規範技師學院管理。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視同大學專科學歷,可報考相應的公務員職位,並納入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以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範圍。技工院校面向市場的技工教育培訓,學費由學校按照公平、合理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
(七)完善技能人才評價辦法。加強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管理,嚴格規範鑑定行為,實施動態有效監管。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企業內部技能人才認定、職業院校學生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辦法,推進技師考評制度改革。企業優秀技能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工、技師職業資格。認真執行就業準入制度,把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情況作為檢驗職業教育培訓效果的重要手段和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申報有關項目的必要條件。根據新興產業和新技術發展套用需要,開發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
(八)健全技能人才激勵機制。完善企業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引導企業完善職工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受聘於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崗位的職工,可比照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給予其相應工資福利待遇。鼓勵企業在關鍵崗位、核心技術領域設立“首席技師”、“技能專家”等,併合理確定相關待遇。企業引進急需緊缺的技師、高級技師,比照高層次人才享受相關政策。逐步提高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技能人才比例。鼓勵開展行業性、區域性職業技能競賽,完善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健全政府主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建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經濟和信息化、財政、農業、扶貧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調工作中的問題,加強對方案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並完善省級引導扶持、市縣配套、院校自籌、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融資機制。統籌使用失業保險、就業、扶貧和移民安置等各類資金,逐步提高職業培訓資金支出比重。各級人才專項資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於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逐步將公辦技工院校和公共職業訓練基地正常運行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積極爭取中央對國家級技能人才項目的資金支持。採取補助資金競爭性分配方式,鼓勵、引導公共職業訓練基地和培訓機構改善實訓條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支出,按規定準予稅前扣除。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60%以上套用於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對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或未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的企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對其職工教育經費實行統籌,按規定提取並使用職工教育經費開展職工培訓的,其統籌部分全額返還企業。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審計。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技能人才典型事跡,大力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開創全社會關注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