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
全省共有各級供銷社1096家,包括省供銷社、 17個市級社、78個縣(市區)社、1000個基層社。各級社有企業及社涉企業(法人單位)1879家,事業單位29家。全系統從業人員89271人,其中供銷社職工82344人,開放辦社吸收的人員6927人。省、市、縣(市區)供銷社機關現有職工1467人。
省供銷社機關是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機關現有9個職能處室,即辦公室、合作經濟指導處、綜合業務處、財務會計處、審計處(企業管理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教育處(改革與招商引資辦公室)、離退休工作處、機關黨委;在職職工56人,其中廳級領導8人,正副處長16人。離退休人員112人,其中廳級14人,處級幹部38人。
省社領導
省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吳良斯
省供銷社黨組副書記、監事會主任:張海林
省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崔繼華
省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魏邦余
省社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空缺
省供銷社黨組成員:唐慶明
省供銷社監事會副主任:秦武
省供銷社副巡視員:曹斌
參考資料:
省社職能
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省政府授權承擔全省棉花、茶葉農業產業化經營牽頭單位職責;研究制定全省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省供銷社基層組織建設;按照政府授權,負責化肥、棉花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經營的管理和協調;負責本系統廢舊金屬、報廢汽車拆解、煙花爆竹經營等特種行業的管理和協調;指導全省供銷社體制改革,改善經營管理,堅持開放辦社,協調社員社之間、社員社與不同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之間的關係,促進改革與發展;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全省供銷社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監管省級供銷聯社社有資產,對直屬企事業單位行使出資人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