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中省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及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積極推進全市文化文物廣電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體制機制改革;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研及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統籌安排事業建設經費預算。
(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宣傳、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廣播電視宣傳、文化藝術創作、舞台藝術精品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優秀新聞稿件及各類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作品的創作、評選、推薦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和藝術表演團體以及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宣傳工作。
(四)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發射、節目傳送、節目監測和安全播出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綜合覆蓋等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建立健全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的長效機制,構建農村廣播電視的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管理全市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及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的交流進口管理工作。
(五)擬訂全市文化廣電產業發展規劃,統籌、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指導全市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推進各門類藝術生產的發展;組織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制定全市性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擬訂全市文物保護及文博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物古蹟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優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及新聞出版經營活動和全市從事演藝、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負責對文化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和出版物市場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市場“掃黃打非”工作;指導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八)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媒體駐安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協助查處違法新聞活動;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
(十)指導管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有關協會、學會、研究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楊海波(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文化文物廣電局全面工作。
羅向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管理工作,分管科技事業科,聯繫電視轉播台、廣播電視監測台、廣播電視村村通技術服務中心。
楊繼澤(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新聞宣傳、廣播電視傳媒管理、安全播出和電影管理工作,分管宣傳科,聯繫安康電視台、安康人民廣播電台。
童兆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組織、人事、財務、機關管理和文物工作,分管政辦科、文物科,聯繫博物館。
周傳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新聞出版、文化綜合執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分管新聞出版科,聯繫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鄢明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文藝創作生產、民眾文化活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分管文藝科、文化產業科,聯繫群藝館、圖書館、文研室、文化產業發展中心(文化演藝影視公司)。
梁博泉(局黨組成員、安康電視台台長):主持電視台工作,聯繫文化產業發展工作。
陳義潤(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和老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