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增加新農村建設工作職責。(三)增加全市中高山區和自然災害易發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扶貧開發職責。進一步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加快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貧困民眾脫貧能力,縮小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協調發展。
2、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職責。按照發展現代農業的基本要求,加快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培育壯大產業化龍頭企業,提高農業效益,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細則。(二)編制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縣區扶貧開發、農綜開發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農綜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的資金籌集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和農綜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五)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並組織實施外資扶貧項目。
(六)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農綜開發、新農村建設管理人員及基層幹部的培訓;負責全市貧困地區農民適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七)組織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負責中省部門在安的聯縣扶貧工作及市直部門的幫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千企千村扶助行動、東西扶貧合作等社會各界扶貧工作。
(八)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情況的數據統計與監測工作。
(九)負責全市中高山區和自然災害易發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負責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扶貧規劃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扶貧開發有關政策、制度及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重大課題調查研究,組織編制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整縣推進、連片開發、扶貧飲水項目的規劃、編報、資金籌集、監督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兩項制度銜接工作開展;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和年報統計工作;負責扶貧宣傳工作。
(三)信貸扶貧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承辦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具體負責扶貧貸款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龍頭企業扶貧貸款項目考察、論證、申報、計畫下達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小額到戶扶貧貼息貸款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扶貧互助資金試點推進工作;負責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和引進外資扶貧項目;負責秦巴世行扶貧項目的實施管理、組織協調、監測和年報統計工作。
(四)社會事業科(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貧困地區扶貧資金投入的教育、衛生等社會發展事業項目考察、論證、申報及實施工作,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和制度,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扶貧“雨露計畫”招生、培訓、就業安置、報帳監管以及全市扶貧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民適用技術培訓等科技扶貧工作。
(五)社會扶貧科(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制定社會扶貧規劃,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組織開展社會扶貧工作;組織協調中省單位“兩聯一包”聯縣扶貧工作及東西扶貧合作;負責千企千村扶助行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考核評比以及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市革命老區的扶貧開發工作,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持革命老區建設。
(六)新農村建設指導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編制全市新農村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籌集新農村建設資金;制定新農村建設部門幫扶任務,督促市直部門開展新農村幫扶工作,並組織考核驗收;負責全市新農村建設的宣傳、統計工作。
(七)農業綜合開發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有關政策、制度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編制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集;負責全市土地治理項目考察評估、審核上報、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年報統計和宣傳工作。負責擬定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編報產業扶持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產業化項目的考察評估、審核申報及產業化項目庫的建設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扶貧開發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7正1副)。工勤人員(司機)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