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
安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於1996年1月正式成立,並開始試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屬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由縣民政局管理。 2002年1月因機構改革,把安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的職能、機構和人員劃轉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在縣人民政府、縣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小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之下開展工作。
安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於1996年1月正式成立,並開始試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屬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由縣民政局管理。2002年1月因機構改革,把安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的職能、機構和人員劃轉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2004年經縣編委批准由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改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2人,設有局黨支部、一正兩副局長、工會主席、財務股、徵收股、辦公室、退管股。業務開展主要依託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員辦理。在縣人民政府、縣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小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之下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