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縣教育局

安仁縣教育局

安仁縣教育局位於安仁縣五一南路24號,是安仁縣人民政府設立的縣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教育局下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政工股、教師工作股、基礎教育股、行政審批股、教育督導室、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招生考試院、教育技術裝備站、教育科學研究室、電化教育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等15個股室,並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組織及紀檢(監察)機構。

機構職能

縣教育局擔負全縣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具體包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職務的評聘和教師的考核與獎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及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政策、法規、法律和規章,制定全縣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幼兒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掃盲教育,並負責督導評估標準和組織教育督導評估。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行政管理、教學教研等工作和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的執行。負責審批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幼稚園、國小、國中以及各類短訓班。

(三)組織、領導、推進全縣教育制度、辦學制度、管理體制、幹部管理和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

(四)負責編制本系統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經費管理使用、教育基建投資等規定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標準,加強教育經費的收管、監督。管好用好包括政策性口子在內的教育經費和本系統的國有資產。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五)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人事、工資福利、檔案管理和機構人員編制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表彰獎勵、教師繼續教育、教師綜合素質考核、教師調配等工作。

(六)依法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做好來信來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審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七)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組織實施工作;搞好教育結構的最佳化,合理調整中國小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審定中小學生用書等工作。

(八)負責規劃實施中國小教師教育行政幹部崗位教訓、學歷培訓和電大教學班的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中國小計算機課開設的審批,負責全縣中小學生畢業會考的組考與評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普通高考的報名及組考工作;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考試的報名、組考和錄取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檔案代管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

(十)負責指導全縣中國小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教學研究、電化教學、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和教學儀器設施裝備、圖書配備與圖書室建設,以及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校舍管理和勤工儉學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及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股、安全穩定辦)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局長辦公會及其他重大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務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調查研究、情況綜合、上傳下達、信息傳遞和反饋工作;負責教育新聞宣傳、電子政務、文秘、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綜合、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化、機關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接待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研究教育科技改革與發展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承辦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教育、科技安全穩定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並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危房改造工作;擬定中國小招生計畫;負責學校設定的審核、報批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教育經費與國有資產的管理;統計並監督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及工資發放情況;編制縣本級教育、經費預決算;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縣屬學校的基建立項、招標、質量監督等基建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及現代教育裝備建設;負責有關審計、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籌措並管理全縣資助困難學生經費;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組織對所屬單位經常性的經濟活動和重大的經費管理事項開展審計調查;對所屬單位各類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審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委託對所屬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受委託協助查處系統內部有關單位或人員違反財經紀律、法規的行為和案件。

(三)政工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工作及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教育系統所屬單位的機構人員編制、人事統計、表彰獎勵、教職工調配等工作;負責各中心國小、鄉鎮中學領導班子建設和年度考核以及行政幹部的考察聘任工作;協調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的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教師流動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績效考核。

(四)教師工作股

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制定全縣師訓、乾訓工作規劃,組織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聘任制度的實施;負責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幹教師和特級教師的選拔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教師、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負責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學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教師綜合素質考核工作。

(五)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實施;參與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制定全縣中國小校招生規定和辦法;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德育工作、教學、學籍管理,體育衛生藝術、青少年科普教育管理以及國防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高、國中學業考試,監測全縣中國小教學質量,統計、綜合基礎教育情況;負責管理中國小課程、教材、配套用書、音像製品、圖書建設、現代教育技術工作和中國小校各種競賽活動;負責基礎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參與中國小校調整布局、教學儀器設備配備、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校的業務工作;協助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六)行政審批股(加掛民辦教育股牌子)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本局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年審年檢、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全縣民辦教育工作。

(七)安仁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保證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和目標的實現;負責教育法規的宣傳,督促、檢查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

(八)安仁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

承辦畢業生報到和檔案接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畫。

(九)安仁縣招生考試院

負責全縣普通高考與成人高考的報名、組考、體檢、建檔及錄取信息的接收和發布工作。負責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組考、建檔等工作。

(十)安仁縣教育技術裝備站(由安仁縣勤工儉學管理站和教學儀器站整合)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負責管理並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的實驗教學,組織實施教學儀器配備工作;負責中國小實驗教學理論研究工作。

(十一)安仁縣教育科學研究室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理論和教學研究,舉辦各種教研活動等工作。

(十二)安仁縣電化教育館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電化教育管理與業務指導;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現代教育技術的推廣套用、普及與研究工作;負責實施全縣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和音像教材推廣工作。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教研教改成果的推廣及信息反饋工作。

(十三)安仁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的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鄉鎮農校建設等工作。

(十四)安仁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加掛安仁縣國語培訓測試站牌子)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

(十五)安仁縣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經濟困難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受助學生的核查及受助資金的發放工作;發動組織和接受社會各界捐款,開展貧困學生救助;協同有關職能部門統籌安排中國小助學金、“兩免一補”經費,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開展高校生源地貸款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教育局團結帶領全縣廣大教育工作者,開創了安仁教育事業的新紀元。先後榮獲“湖南省學前三年教育先進縣”、“湖南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縣”、“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陽光體育先進縣”等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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