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我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二)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科學技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合理配置科技經費;統一掌握、管理使用市及市以上科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學事業費、科技發展基金和科技獎勵基金等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四)負責科技攻關和新產品開發、星火、火炬、成果推廣、重點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發展、科技支撐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的申報與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五)研究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全市的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審核、報批和管理。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相關措施、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歸口管理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示範區;組織實施農業良種工程等農業科技研究開發項目。
(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市科學技術局(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設3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業務科、專利科。(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機要、督辦、保密、會議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職工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的起草、上報、發布等科技宣傳工作;負責民營科研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做好局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二)業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管理國家、省和濰坊市下達的科研經費,安排協調科技計畫經費的使用;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計畫;依據國家、省和濰坊市的有關規定,管理全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核、報批和管理;負責科技攻關和新產品開發、星火、火炬、成果推廣、重點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發展、科技支撐、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的申報與組織實施;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 負責科技孵化器、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審核和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科技統計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評審和獎勵工作; 負責濰坊市以上科技獎勵的申報工作;組織協調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及科普工作;負責濰坊市以上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的申報;研究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組織實施農業良種工程等農業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點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研究擬訂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做好局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三)專利科
研究制定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專利違法行為,負責專利的法律事務;規範和指導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工作;管理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人;負責全市專利申請、專利技術的實施及參與指導智慧財產權的評估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的評估工作;負責省以上專利獎的申報;負責中國專利山東明星企業的審核、報批和管理;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專利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指導企業事業單位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開展專利信息服務。做好局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