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金堂[加格達奇區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

孫金堂[加格達奇區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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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金堂,男,漢族,1970年12月生,山東黃縣人,1989年9月參加工作,200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任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 2018年10月,大興安嶺地區紀委監委對加格達奇區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原副大隊長孫金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9.09—1990.09 大興安嶺地區工程公司工人

1990.09—1996.11 大興安嶺地區水利物資公司工人

1996.11—2000.05 大連市檢察院書記員

2000.05—2008.03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刑警大隊中隊長

2008.03—2009.07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市場治安隊隊長

(2004.09—2008.07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9.07—2010.03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副科級偵查員

2010.03—2018.08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孫金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大興安嶺地區紀委監委對加格達奇區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原副大隊長孫金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孫金堂違反政治紀律,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串供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違紀違法事實;違反組織紀律,偽造個人檔案資料;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收受他人財物。此外,孫金堂還涉嫌其他非職務犯罪問題,已按照法律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孫金堂身為黨員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喪失,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並涉嫌違法犯罪,其行為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給國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社會影響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興安嶺地區紀委常委會議、監委委務會議審定,決定給予孫金堂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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