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法庭審特殊的人
2010年11月4日中午,北京東城法院法官驅車數十公里,來到房山的敬老院給被稱為“最牛碰瓷人”的花甲殘疾老人孫萬祥開庭。特殊的法庭審特殊的人 |
在敬老院裡的孫萬祥顯得更加蒼老,儘管才66歲,卻因腦血栓不能走路,說話也含混不清。但看到這么多人擠進敬老院“看”他,孫萬祥略顯興奮,甚至咧著嘴笑了起來。
辯護律師指出,部分指控只有被害人的陳述,而且有少數被判無責的車主是出於同情自願給孫萬祥補償,希望酌情從輕。
檢察官當庭提出,孫萬祥犯罪時間長,被害人數眾多,將財物全部揮霍,屬於情節嚴重,但他自願認罪,身體狀況差,可酌情從輕,建議法庭在6至8年量刑。法官未當庭宣判。記者了解到,鑒於孫萬祥的身體狀況,即使判刑也可能監外執行。
“碰瓷專業戶”檔案
半身不遂卻跑郊縣碰瓷。被網友冠以“史上最牛碰瓷人”的孫萬祥,2010年66歲,3年前因患腦血栓導致半身不遂,只能蹭著地走。但這並沒有妨礙他從事自2001年以來的職業——“碰瓷專業戶”,還把他推上了瘋狂的頂峰。直至2010年1月被警方控制,孫萬祥已經從業近10年,留下報警記錄300多次,碰瓷經歷逾上千起,受害司機158名,碰瓷收入達到13萬餘元。
特殊的法庭審特殊的人 |
2009年,孫萬祥以每次出活最多給200元的報酬,僱傭了一名專職司機用於碰瓷。一有時間,四十來歲的無業男子李某便騎著電動三輪車,載著孫萬祥和一輛破舊的腳踏車,穿梭於北京各個路口尋找目標,最遠甚至到了距離住處幾十公里遠的房山、密雲等地。
孫萬祥的作案手法相當簡單,據東城檢察院的檢察官朱里介紹,他一般都在右轉彎的路口,推著腳踏車佯裝過馬路,當有汽車向右拐的時候,瞅準時機將腳踏車推到汽車上,然後自己摔倒在地。司機看他是殘疾老人,一般都會賠錢了事,偶爾有人發覺不對勁,也會因為他在路邊糾纏不休,而不得不掏錢平息。
專找計程車私車大多私了
2001年,孫萬祥被一輛計程車撞傷,後來司機給了他幾百元,自此嘗到了碰瓷的甜頭。如果車主花四五百元從醫院給他買了藥,但趕上他沒錢吃飯,他就會把藥賣掉。因為曾有一次被計程車撞倒後棄之逃逸,他有點憎恨計程車司機,最開始碰瓷的時候,只“撞”計程車,後來又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門口專找辦事的私車碰瓷。
孫萬祥的指定辯護人、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蘇建友說,因交法規定拐彎讓直行、機動車避讓行人,大多數司機都會被交警判全責,其中有2/3的人會當場給孫萬祥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的錢以“私了”,有1/3的司機帶他去醫院檢查,最後因為複查太繁瑣,也會訂協定“私了”。也曾有少數幾個車主被交警判無責,而孫萬祥為全責,但往往也出於同情給孫萬祥一兩百元的補償。蘇律師說,即使今後再遇到碰瓷,大多數司機還是會選擇私了,因為報案所花費的時間、精力是普通人耽誤不起的。
失聲痛哭“想兒子”
在接受記者採訪過程中,孫萬祥忽然從記者手裡拿走了手機,嘴裡叨嘮著一個手機號碼,原來他想給兒子打電話。電話撥通後,他用不太清楚的話對著話筒蹦出幾個字“開庭了”、“宣判完”,然後臉皺成一團,張著嘴哭了。電話那頭也傳出哭的聲音。“下周二,帶點菸來。”孫萬祥隨後給兒子下了個命令。電話掛斷後,他又咧著嘴老淚縱橫,說“想兒子”。失去房子後開始碰瓷
撥通了孫萬祥的兒子小方(化名)的電話,詢問他父親為何走上犯罪道路,但遭到了拒絕。晚上8點半記者又試著給小方發了一條簡訊,希望他能為自己的父親說幾句話。片刻過後,小方主動打來了電話。“我爸確實有自身的原因,但也有社會原因,”小方說,“我爺爺輩就在北京生活,可如今一間房都沒有。”
孫家原來住的是房管所的公房,後因鄰里關係不好,換了一套“文革”時國家沒收的私房。改革開放後,私房被發還給原房主,孫家繼續租住。2000年因面臨拆遷,房東不讓孫家再住,孫萬祥帶著兒子無處可去,便找到街道,得到每月用於租房的補助800元。
當時56歲的孫萬祥已失業多年,本已捉襟見肘的日常開銷又加上了房租的壓力,正是從此時起他開始從事碰瓷的行當。後來小方打聽到,其實按政策規定,他家可領到2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但當時無人告知。他為此跑了無數次房管局、土地局和街道,但得到的答覆都是“這事不歸我們管”。
被抓前,孫萬祥和兒子租住在一套舊筒子樓的一居室,每月房租要1千多元。
有錢就大手大腳揮霍
“別人可能不信,我家從來沒有存款。”小方說。孫萬祥碰瓷10年掙了13萬餘元,按說收入也不低,但他並沒為兒子買房或攢錢,反而大手大腳地揮霍。在審訊中,孫萬祥自供把大部分碰瓷所得的錢都花在吃喝嫖上。在兒子眼裡,孫萬祥的“好”主要體現在吃喝上,常從飯館帶回打包的飯菜,掛在嘴頭的是“我沒餓死你”、“沒虧待你”。用兒子的話說,孫萬祥“不像一般老人”,他講究吃喝,有時明知家裡沒錢,也鬧著要下飯館,而只要有錢,一個星期頓頓都吃肉。
小方認為,父親的身體狀況不好,與碰瓷沒有關係。“他常年吃喝沒有節制,患了高血壓、腦血栓,因為沒有工作、沒有保險,根本看不起病。”小方說,父親以前還能自己洗衣服、慢慢走路,但在被拘捕期間因不常活動,出來後生活已經不能自理。兒子只好把父親送到郊區敬老院,每月負擔1500元的住院費。
他為何十年少失手
這輩子,都沒離開歪路。從孫萬祥的身世來說,他始終是生活在最底層的北京人,但雪上加霜的是,在房價飛漲的年代,他卻失去了棲身的房子。
1961年,時值“三年自然災害”,17歲的孫萬祥在街道做工,因為窮,在東花市偷了一個老農的錢包,被發往新疆勞動教養3年。28歲和34歲時,他又因流氓罪兩次被處以勞動教養,此後一直沒有正式工作。
在1995年之前,孫萬祥靠拉三輪車賺錢,每天最多可賺100多元,但後來因三輪車拉客被禁,自此失去了工作。進入花甲之年的孫萬祥,每月從街道和殘聯可領到670多元的低保補助,養活自己本應沒有問題。
他的犯罪心理已經合理化
記者採訪了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分析測試專家武伯欣。武教授認為,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孫萬祥屬於犯罪動力定型,他的犯罪心理已經合理化。第一次作案成功,從中獲得快感和自我強化,然後開始重複犯罪行為、作案方式,連續多年犯罪動力定型,已經形成了不良習慣,以殘疾身份掩蓋了詐欺的真實動機,他認為這就是合理的。“如果第一次就遇到法律的懲處,他可能也就收斂了,但這么多年沒有被揭破,交警、車主都對此視而不見,這就是姑息、縱容。”武教授認為,從犯罪心理學分析,如果犯罪所得遠遠高於犯罪懲罰,犯罪就不會終止,反而會在客觀上鼓勵繼續犯罪。
針對孫萬祥的個人經歷,武伯欣教授認為其犯罪原因主要還是在於其“好吃懶做”,犯罪心理行為定型,難以矯正。
“社會是對得起他的。”武教授認為,孫萬祥每月享受低保補助,本身已受到社會的照顧,但他卻不感恩、自食其力,反而沉迷於歪門邪道,利用人們對老年殘疾群體的關愛違法犯罪,是“他對不起社會”。“碰瓷收入達到13萬餘元,對他來說是不小的財產,但他揮霍一空,說明他確實品質有問題。”
武教授指出,目前的交通法規嚴重滯後,對碰瓷犯罪人群的懲處過輕,這樣會助長各種碰瓷犯罪行為的發生,有關部門應該就此事吸取教訓,加強查處那些專在城市惡意製造事端的犯罪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