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孫海瑜,女,南京潤在生物公司總經理,以種植靈芝為名,大肆騙取投資人信任,非法集資40億元,一審判處死刑。
人物事件
南京潤在生物有限公司以“聯合種植開發靈芝”為由,許諾投資人高額利潤回報、設騙局非法集資40多億元,受害人遍布山東、北京、河北等十幾個省份,所集資金主要被孫海瑜等人用於歸還前期的集資本金、高額利息、代理商及公司高管提成、個人揮霍、對外放貸等,截至案發時還有1.5萬名投資人投入的6.5億元集資款無法追回。
為騙取投資人的信任,孫海瑜、胡臻二人用非法集資獲得的少部分款項在高淳縣租賃了100餘畝土地作為靈芝種植基地,以供投資人參觀考察,並謊稱投資無風險,片面誇大種植靈芝的收益。自2004年4月至2008年7月間,孫海瑜、胡臻以潤在公司的名義採用欺騙的辦法,非法集資累計人民幣401682.65萬元,最終造成14822名投資人總計人民幣65007.07萬元無法償還。最終,法院以集資詐欺罪判處孫海瑜死刑,胡臻無期徒刑;連志剛等11名被告人被判處兩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