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孫權新,男,無黨派人士,1998年8月,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被派往基層法庭工作,十餘年身處審判、執行工作的第一線承辦的800餘件案件中,調解結案600餘件,件件做到“案結人服,事了人和”,無發回重審、違規超審限的案件,從未引發當事人申訴、上訪,在省、市法院多次組織的案件質量抽查中均獲優秀。2005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傑法官”榮譽稱號;2005年、2006年連續兩次被鼎城區政府記個人三等功;2006年、2007年連續兩年被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法官”;2007年被常德市人民政府記個人二等功。2007年,被提拔為副院長,主管審判管理工作,還率先垂範,擔任審判長親自辦理案件,在2008年市人大組織的“人大代表百案聽審”比賽中,被評為“優秀審判長”。並擔任鼎城區政協委員、常委,2007年以來,連續四年都被評為鼎城區優秀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