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實名舉報
2012年11月23日,自稱黑龍江雙城市女記者在微博上實名舉報孫德江,稱受孫要挾,與他保持不正當關係,還舉報孫德江存在以權謀私等行為。雙城市已成立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同時,舉報自己遭人大代表孫德江脅迫,長期與其保持不正當關係,甚至在懷胎七月時還被逼與其發生性關係。
調查免職
針對黑龍江省雙城市“女記者”王德春實名舉報人大代表孫德江事件,2012年12月3日,黑龍江省雙城市正式公布調查處理結果,經初步調查核實,發現孫德江在處置國有資產問題上有違規違紀問題;2012年11月26日,雙城市紀委決定對孫德江立案調查,雙城市委決定對孫德江停職進行調查。經過調查組深入調查,發現孫德江為王德春的母親王加榮辦理假退休的違紀問題。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2012年12月1日,雙城市七屆六次人大常委會決定終止孫德江雙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2012年12月3日,經雙城市委研究決定,免去孫德江雙城市工業總公司總經理職務。
王德春舉報:“孫德江曾脅迫她保持不正當關係,並在她懷孕7個月時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的問題,調查組多次與王德春聯繫未果,此問題無法核實,調查組將繼續深入調查,待查清後及時公布。
雙開批捕
2013年1月25日,雙城市委宣傳部發布訊息稱:通過微博舉報,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雙城市紀委認真查處了雙城市工業總公司經理孫德江違紀案件。經查,孫德江利用職務之便,違規處置國有資產,坐收坐支應上交的財政資金;夥同他人弄虛作假,辦理假退休,騙取社保資金;與異性發生並保持不正當關係。
2012年12月31日,經雙城市紀委、監察局決定並報雙城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孫德江開出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鑒於孫德江的行為涉嫌犯罪,雙城市紀委已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和有關線索一併移交司法機關。1月21日,雙城市檢察院依法對孫德江批捕。
一審判決
該院經審理查明,孫德江於2002年為不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啤酒廠職工辦理退休領取工資,同時查明孫德江於2009年至2010年,先後採取由單位報銷個人醫藥費及家人駕校學費、假髮票入賬等方式貪污。雙城市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孫德江因貪污罪、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