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任職以來,積極學習公安業務知識,帶領民警邊摸索、邊工作,不斷探索打擊盜搶機動車犯罪的規律,探索出一條“敵動我動,敵快我快,以專克敵,以奇制勝”的打擊盜搶機動車的經驗,得到了煙臺市委政法委和煙臺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讚揚,並在全市範圍推廣。1999~2003年破獲盜搶機動車案件25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5名,其中刑事拘留178名,治安拘留35名;挖出重大盜竊搶劫團伙14個,抓獲團伙成員37名;當場繳獲被盜汽車18輛,帶破盜帶汽車案件36起;當場繳獲被盜機車122輛,帶破盜竊機車案件92起。通過審查機動車被盜案件,帶破搶劫、入室盜竊等其他各類刑事案件209起,治安案件154起,預防、制止各類刑事案件77起。他所帶領的打擊盜搶機動車專業小分隊被山東省公安廳榮記集體二等功。2001年,他本人被煙臺市公安廳榮記三等功;2003年,被山東省公安局榮記二等功,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