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
我村在2006年被評為都市農業示範村,2009年度被餘杭區城鄉一體化評為重點整治村、餘杭區級衛生村、餘杭區級生態村和餘杭區社會主義新農村“三星級村”。村領導班子
村務工作者、村民主任助理: 李娜村民委員: 胡建強
村民委員: 胡建美
黨總支委員: 朱永昌
村規民約
為了進一步改善我村衛生環境,積極倡導科學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促進我村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小康社會建設。根據杭州錢江經濟開發區塘南辦事處對農村環境整治的總體要求,經村委研究特制訂本村規民約。一、村民要認真學習環保知識,多聽環保類廣播節目、多看電視環保節目、多讀環保類報紙及書刊。積極參加環保活動,當好環境保護宣傳員。
二、做到村內不燃燒落葉垃圾、不亂丟紙屑、不亂丟雜物、不隨意亂倒垃圾。保護好水環境,不向河流、池塘傾倒垃圾、不亂倒生活垃圾。
三、村民房前屋後保持整潔,不亂堆、亂放柴木、磚塊等物。保護庭院內整潔衛生,積極參加房前屋後綠化種植。
四、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少用對於人體有害的殺蟲劑。儘量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禁止使用劇毒農藥。多施有機肥料。
五、保護好村內環境衛生設施建設,不得隨意破壞村內水泥道路,保持村道乾淨整潔。保護好村內綠化、不得私自挖掘、拆損。保護好垃圾箱等衛生設備。不得隨意搬遷、偷竊。
六、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寫出悔過書,用村廣播進行播報。 3、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出賠償。 4、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5、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裡的優惠待遇。不評本年度的先進文明、五好家庭、遵紀守法、生態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規民約。
七、本村規民約自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之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