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範圍
根據2001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職能配置規定,市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按照各項衛生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管理衛生工作。研究提出衛生髮展規劃,組織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實施。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二、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關於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政監察。負責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定審批、監督和管理;依法對轄區內執業醫師、護士進行登記、註冊審批;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的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制定傳染性疾病和慢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工作;依據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及標準,對全市食品、化妝品、公共衛生、職業衛生、婦幼保健等實施監督管理;
四、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按照規範化服務標準,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五、依法對轄區內母嬰保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從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助產、計畫生育技術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管理。
六、制定衛生系統人才培養、科教工作和科研規劃。組織轄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本系統職工教育。
七、負責衛生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履行衛生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做好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
八、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員和組織公民獻血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採血、供血、用血,保證臨床用血質量。
九、編制衛生系統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監督審計;負責物價、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全市中醫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加強中醫藥科技研究和人才培養;指導和管理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推進全市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開展愛國主義衛生運動,努力改善城鄉衛生面貌;積極推動初級衛生保健。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醫療救護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辦
主要負責上級黨委部門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主要包括黨務、思想宣傳、共青團、綜合治理等。
二、醫政科
主要負責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含中醫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準入、醫療服務質量監管和醫療糾紛協調處置、業務培訓、醫療技術合作等醫政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中管局
主要負責中醫事業發展、中醫醫療機構及其中醫藥從業人員的執業許可準入、醫療服務質量監管、中醫藥人員培訓及中醫醫療質量監管等中醫管理與服務工作。
四、基婦科
主要負責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保健、計畫生育與性別比治理監管工作。負責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個體診所(不含中醫診所)及其人員執業許可準入、從業人員培訓、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糾紛協調處置。
五、人事科
主要負責衛生系統晉職調資等人事服務管理、老幹部工作、穩定工作等。
六、計財科
主要負責財會管理、價格監督、審計、發展規劃、工會、基建、項目實施、社會保險、招商引資等。
七、防保科
主要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普法教育、健康教育、 “四創” 等工作。
八、行政審批服務科
主要負責衛生部門應盡入行政服務中心的衛生行政許可與服務的審批服務工作。
九、監察室
主要負責紀檢監察、效能糾風、政務公開及信訪等工作。
十、局辦公室
主要負責上傳下達、服務協調、督查督辦、公文傳遞、目標管理、安全生產、機關政務公開及有關事物管理、文印服務等工作。
辦公地點
辦公地址:孟州市河雍大道東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