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畜牧局

孟州市畜牧局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機要、檔案、信訪工作。

一、主要職責
(一)畜牧技術、飼草飼料技術、畜牧機械技術及畜禽品種登記、良種推廣。
(二)畜牧業資源、畜禽品質資源保護及牧草與其它飼料、植物種質資源保護。
(三)動物防疫、牧草種子及畜牧業其它執法監督。
(四)動物防疫證章管理及行政處理與處罰。
(五)畜牧業許可管理及質量監督。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工作職責,畜牧局內設4個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機要、檔案、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紀檢、綜合治理、普法、計畫生育、老幹部、工青婦等管理工作;負責宣傳、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項目跑要事宜;負責管理全市畜牧業事業經費,擬訂預算和編制上報決算,檢查和監督使用結果;負責內部財務統計、審計工作,指導所屬二級機構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外來資金引進工作。
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二)畜牧科
負責編制畜牧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權勢畜牧業發展的有關檔案,制定畜牧業區域規劃;負責畜牧業生產報表的編制、統計;負責各種畜牧業項目的論證、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畜牧業生產技術的引進、培訓、推廣工作;依照《動物防疫法》,制定防疫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飼草、飼料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飼料行業管理;頒布全市飼草、飼料產品質量標準;負責飼料行業的技術改造;按照許可權審發有關證照,依照《草原法》、《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全市進行草原建設、管理、保護,開展飼料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全市飼草、飼料質量監測和檢驗,並進行執法監督;負責制定全市畜禽改良規劃及畜禽良種的布局、引進、鑑定、推廣、改良工作;主管全市種畜禽及產品的質量標準,按照許可權審發證照;依照《種畜禽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對全市種畜禽的生產經營進行監督管理。
編制3名。其中科長1名。
(三)獸醫科
負責全市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畜禽產地檢疫和市場檢疫,並進行執法監督;依照《動物防疫法》、《進出口動植物檢疫法》進行進出口防疫、檢疫、檢驗等工作,並進行執法監督;負責鑑定、裁決動物防疫和檢疫技術爭議;擬訂全市畜禽疫病防治規劃及動物重大疫情應急措施;依照《獸藥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對全市獸藥經營進行監督管理,審發有關證照;依照《生物製品管理辦法》管理全市的動物疫苗市場。
編制2名。其中科長1名。
(四)畜產品質量管理科
負責全市畜牧業產品質量標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畜牧業標準化生產;負責畜產品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負責對申報《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和現場審核;負責對畜產品中獸藥、添加劑及其它殘留物的監測;負責無公害畜產品質量信息匯綜與交流。
編制2名。其中科長1名。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畜牧局事業編制總數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4名;所需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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