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名丘,字仲尼,春秋時期魯國人,祖籍宋國夏邑[1] (今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2] ,出生於魯國陬邑(今山東省曲阜市)。[1] 中國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3] 孔子開創了私人講學的風氣,是儒家學派的創始人。[3]
孔子曾受業於老子,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四年,晚年修訂了六經(即《詩》、《書》、《禮》、《樂》、《易》、《春秋》)。相傳他有弟子三千,賢弟子七十二人。[3] 孔子去世後,其弟子及其再傳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語錄和思想記錄下來,整理編成了儒家經典《論語》。[4]
孔子在古代被尊奉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的最博學者之一,被後世統治者尊為孔聖人、至聖、至聖先師、萬世師表、文宣皇帝。[4] 其儒家思想對中國和世界都有深遠的影響,孔子被列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
孔子獎概況
設立
2006年9月26日,在孔子誕辰2560周年之際,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官員宣布設立"孔子獎"。這項有濟寧市申請設立的獎項,被UNESCO列為最高級別國際獎項。
常規運行
“孔子獎”每年評選一屆,每屆突出一個主題,在法國巴黎舉行評獎、頒獎,所有獲獎者將得到共15萬美元的獎金。獲獎者或主要代表在每年9月28日赴曲阜參加紀念孔子活動動,並領取由曲阜市市長頒發的《曲阜市榮譽市民證書》。曲阜孔子文化節組委會將邀請世界範圍內各領域的成功人士推薦對自己成長有重要影響的教師。2009年獎項方案中增設榮譽獎。
具體評獎標準與評獎程式如下:
(一)獎項名稱。本獎項的名稱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孔子教育獎”。
(二)頒獎數額。每年有兩名獲獎者(自2009年頒發第四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孔子教育獎起,增設一名孔子教育獎榮譽獎獲得者)。
(三)候選人資格。候選人應該為農村成年人和輟學青年、尤其是婦女和兒童的掃盲做出重大貢獻。本獎可授予個人、機構、其他實體或非政府組織。
(四)獲獎者的選定。兩名獲獎者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向其提出的建議確定。
(五)評審委員會組成。評審委員會由總幹事任命的5名獨立的、不同國籍的委員組成,任期三年。執行局委員會的代表或代理人不能擔任評審委員會委員。牽涉到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評審委員會委員應主動或由總幹事要求他們退出有關的評審工作。總幹事可因故更換評審委員會委員。評審委員會選舉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進行評獎審議所需的法定人數為三位出席會議的委員。評審委員會依照規定開展工作,進行評審,並有總幹事委派一名教科文組織秘書處成員協助其工作。評審委員會儘量以協商一致的方式做出決定,若達不成一致,則須進行不記名投票,以簡單多數做出決定。
(六)候選人提名。教科文組織總幹事正式請會員國政府在本國全國委員會協商之後,邀請與教科文組織保持正式諮詢關係並在與該獎項相關領域開展活動的非政府國際組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本獎項秘書處提交候選人提名。向總幹事提交的候選人提名應由各會員國政府與全國委員會磋商後提出,或由那些與教科文組織保持正式關係的非政府組織提出。每國政府和每個國際非政府國際組織每年只可提名兩名候選人。自我提名將不予考慮。
(七)頒獎程式。本獎由總幹事每年借國際掃盲日(9月8日)之機專門在聯合國教科文巴黎總部或北京舉行的正式儀式上頒發。個別年份,也可在總幹事認為適當的其他國家頒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向獲獎者頒發獎金支票以及證書和獎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應正式宣布獲獎者姓名。同時,還享有一次來中國參觀考察的機會,有關參觀考察活動由中國政府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共同確定,由中國聯合國教科文全委會負責組織。參加者為同一年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孔子教育獎”和其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掃盲獎的獲獎者。
依據本章程有關規定,濟寧市多次向聯合國教科組織全委會提出申請,要求首屆孔子教育獎應有中國1名獲獎者,中國教科文全委會的意見是,至少在兩年內不予考慮中國獲獎人員,以體現該獎的國際性和公正性,因為中國政府的掃盲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成績並不十分突出。
歷屆獲獎者
2014年——阿爾及利亞掃盲協會、西班牙促進社區發展終身學習學校和南非莫爾泰諾語言與掃盲研究所及國際掃盲研究所
2013年——李學勤(孔子文化獎)
2012年——“非正規及繼續教育計畫”(不丹)、“互動系統”計畫(哥倫比亞)
2011年——“共同的阿爾法烏祖威”項目(剛果)、“讀書空間”項目(美國)
2010年——尼泊爾非正規教育中心、“女性推動家庭發展計畫”(埃及伊斯梅利亞省)
2009年——SERVE機構(阿富汗)、掃盲協調委員會(菲律賓阿古市)
2008年——成人和非正規教育組織(衣索比亞)、“科瓦尼貝拉項目”(南非)
2007年——貝里·克萊斯、阿拉埃爾·提米·阿萊貝
2006年——印度和摩洛哥教育部門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