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研究擬訂財政發展規劃、財政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牽頭組織實施全縣財源建設工作。(二)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和全縣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組織制定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庫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活動。
(四)負責辦理和監督縣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對財政性投資項目進行監督評審;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五)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監督、稽查,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和加強彩票公益金管理。罰沒物資扣押款、保證金的監管。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七)負責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實施管理;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承擔縣本級其他相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依法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負責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管的相關工作。
(九)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起草財政、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實施細則和縣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全縣稅收收入計畫;根據國家授權,提出稅目稅率調整、稅收優惠和對全縣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掌握全縣稅源情況,對稅收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建立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心腦珠算等級鑑定。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局領導介紹
黨委書記、局長、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徐亦劍分管股辦(局):預算股、預算編審中心、國庫股、財政監督局、稅收督查辦、政府採購辦、農業綜合開發辦。
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楊宏英
分管股辦(局):黨辦。
副局長、農業綜合開發辦常務副主任:董貴華
分管股辦(局):農業綜合開發辦日常工作。
常務副局長:丁立華
分管股辦(局):人秘股、機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城投公司、投資評審中心、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信息站、會計股、國際金融辦(鑫財擔保公司)。
副局長:劉寶傑
分管股辦(局):政府採購中心、經建股、農財股、企財股、財源辦。
副局長:焦明武
分管股辦(局):鄉鎮財政管理局、非稅收入管理局、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
協管:稅收督查辦、財政監督局。
財政局主要科室
1、預算股工作職責:負責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縣本級政府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提出增收節支和預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縣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縣地方政府性債務匯總工作。
2、預算編審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擬定縣級部門預算編制制度和相關辦法,提出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正常公用經費預算標準及調整意見;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部門預算建議計畫、非稅收入計畫和政府採購計畫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參與預算調整變動的審核工作;將經人大批准的年度部門預算及時批覆到各行政事業單位。
3、行政政法股
工作職責:承擔行政政法方面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參與研究制定相關部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參與項目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編制執行相關部門年度預決算;規範支出行為,降低運行成本。
4、教科文股
工作職責: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方面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參與研究制定相關部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參與項目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編制執行相關部門年度預決算;規範支出行為,降低運行成本。
5、農財股
工作職責: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氣象等單位的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縣性有關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的重大決策措施的研究和貫徹執行,研究並擬定支農、財政扶貧、重要救災防災及各項惠農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管理;參與財政支農立項審核論證及申報。
6、企財股
工作職責:承擔工業信息、商務、供銷、糧食、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的內控制度;負責企業決算編制和快報的編報及分析工作;管理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專項資金;組織對地方企業執行財務制度和會計信息質量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
7、經建股
工作職責:承擔資源、環保、交通、發改、建設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審核編制執行相關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由國家、省、縣發展與改革部門下達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財政財務監督管理;負責分管部門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專項資金的撥付、財務管理與監督;負責城市基礎建設項目、市政工程、農村公路等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財務管理、決算批覆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執行節能減排、新能源及可行性項目的申報和政策落實;參與財政投資項目的政策協調、可行性分析工作。
8、社保股
工作職責:承擔社保方面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參與研究制定相關部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參與項目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編制執行相關部門年度預決算;規範支出行為,降低運行成本。
9、投資評審中心
工作職責:參與政府財政性投資項目的管理;參與項目標底(控制價)的制定與招標工作;參與審查發包契約;審查工程造價和項目概、預(結)、決算;對社會中介機構審查的項目予以複查和確認等。
10、政府採購辦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擬訂政府縣級政府採購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縣級政府採購活動;認定供應商、專家、社會中介機構代理資格;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和人員培訓;依法對政府採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對集中採購機構及代理機構進行業績考核;核准縣級政府採購計畫,審批採購方式;負責處理縣級政府採購投訴;負責公務用車定編和審批。
11、政府採購中心
工作職責:統一組織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組織採購由財政撥款的大型政府採購項目;承擔不具備或被撤銷獨立採購資格的採購機關的採購業務;受其他採購機關委託代理採購或組織招投標事宜;建立與採購業務相適應的信息系統;辦理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政府採購事宜。
12、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承擔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制定統一的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和有關政策;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進行審批;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國有資本運營的監督和管理;按規定監督管理國有企業資產。
13、國庫股
工作職責:負責擬定國庫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全縣財政資金的調度和預算內外收支會計結算;監督管理、分析、匯總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全縣財政總決算;審核、匯總、批覆、調整縣本級部門決算;負責管理縣級財政和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在各銀行開設的賬戶。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14、嫩江縣財政局機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
工作職責:執行預算單位用款計畫、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對代理銀行下達省級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向財政國庫管理機構提供相關財政收支信息。
15、非稅收入管理局
工作職責:參與住房、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度調整改革的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審批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制定;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
16、鄉鎮財政管理局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鄉鎮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管理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獎勵和補助等中央和省對鄉鎮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代償風險財政補助、支持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資金;管理小城鎮發展和基層政權建設等有關專項資金;管理鄉鎮債務;監督各項涉農財政資金的落實;監督指導全省“鄉財鄉用縣管”財政管理方式該和和“村財鄉管”改革工作;指導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
17、會計股
工作職責: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初審和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監督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對單位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情況開展檢查;負責心腦珠算等級鑑定;監督管理全縣會計賬簿設定;負責全縣代理記賬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學會工作。
18、國際金融辦(鑫財擔保公司)
工作職責:負責參與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等政府主權外債的調研、論證,全縣貸款項目的對外談判與業務磋商;代表縣政府制定並與有關部門和項目單位簽署轉貸協定;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採購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貸款項目的提款報賬和貸款資金支付,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與回收,負責編審貸款項目決算;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統計分析和產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鑫財擔保公司小額擔保貸款、投資和其他擔保業務。
19、稅收督查辦
工作職責:負責調查了解全縣稅源情況並建立稅源檔案庫;監督檢查稅收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和稅收機關徵收質量。負責稅務部門代扣代繳手續費、征管費和其他退稅的審核、審批。負責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財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和監督,非稅收入的監督工作。
20、財政監督局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及相關規定;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工作方案;監督全縣各部門以及財政部門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擬訂全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標準和實施辦法;負責全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和部署檢查。
21、農業綜合開發辦
22、財源辦
工作職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中長期財源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擬訂全縣財政收入增收政策;負責建立縣域內財源建設項目庫;負責組織財源建設項目考察和跟蹤問效工作,編制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計畫,向省申報重點財源建設項目,組織落實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資金;負責財源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定期對全縣財源建設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23、信息站
工作職責:參與制定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承擔財政業務套用計算機系統的開發、套用和推廣及各鳳室的軟體開發、使用和數據處理;承擔信息資源開發、資料庫建設和信息服務;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OA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等。
24、黨委辦
工作職責:負責擬定、組織、實施全縣財政教育規劃、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及鄉鎮財稅幹部培訓;負責落實全縣財政系統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思想政治工作。
25、人秘股(含法規股)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機關財務等日常運轉工作;擬定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設定、人事、勞動工資等方面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承擔綜合材料起草、調研組織協調以及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接待等工作。
26、嫩江縣墨爾根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